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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桂东县第一中学、桂东县职业教育中心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2026年“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活动
(三)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最终以省厅下达的资金为准。)
(四)项目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展“我的韶山行”桂东县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项目,计划参与人数约1803人,其中桂东县第一中学约992人,桂东县第二中学高中部约492人,桂东县职业教育中心约319人,选取一家服务机构为此次研学活动提供全程服务。此次采购由桂东县第一中学联合桂东县职业教育中心共同采购。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无。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