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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旺园槟榔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邮编:5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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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屯昌旺园槟榔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屯昌旺园槟榔专业合作社'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省直辖屯昌县南坤镇石岭村委会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石岭村委会小学路口 |
| 环评单位: | 湖南坤榕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扩建项目新增1台4.0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扩建后生产使用锅炉)和6.0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扩建后备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新增40个与原有蒸汽烘干炉相同参数的蒸汽烘烤房,扩建完成后共137个蒸汽烘烤房。本次扩建过程在原加工厂内进行,无新增占地,全厂槟榔加工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新增槟榔鲜果加工1700t能力,并增加槟榔干果成品约862t/a。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的槟榔鲜果(青果)加工能力为16700t/a,干果年产量约4195t/a。对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改造扩容为30m3/d的处理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为锅炉和蒸汽烘烤房及附属设施、蒸汽管道安装、污水处理站扩建。污水处理站扩建采用高位池安装、蒸汽烘烤房采用砖瓦结构,施工在厂内进行,不产生建筑材料的淋沥水,施工工艺较简单,施工过程无施工废水产生。设备安装及建设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物和蒸汽管道的建设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周边废品收购站;蒸汽烘烤房施工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运至屯昌县市政管理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施工,设备安装位于厂房内,经厂房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本扩建工程大气污染物主要增量来源于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和煮果、分选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异味和颗粒物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等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对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组合技术均为可行技术。低氮燃烧可有效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SNCR技术可有效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旋风除尘可处理高温烟气,再与袋式除尘器组合,可有效减少颗粒物的排放,废气最终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可达标排放。项目在生产车间顶部设自然风机增加通风次数并采用对污水处理站投加除臭剂等措施对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且能做到达标排放。 (2)水环境: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工业废水量比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工业废水量多。备用锅炉启用时,不新增锅炉排水(含锅炉外排水)。本次扩建项目新增排水量,为4t/h燃生物质锅炉的锅炉排水与新增4t/h的软水器的树脂再生废水、树脂反冲洗废水,及因产量增加新增煮果杀青废水。扩建工程建成后,全厂废水日处理最大总量为22.1855m3/d,将污水处理规模扩容至30m3/d后,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是可行的。 项目对自建污水站进行升级扩容后,废水排入扩建后30m3/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扩建后3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协议人定期抽运至槟榔园用作浇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是可行的。 (3)声环境: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情况主要为锅炉运行时各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是锅炉、引风机、鼓风机、给水泵、软水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80dB(A),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扩建后槟榔加工厂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在标准范围内;扩建后槟榔加工厂的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因此,本次扩建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膜、燃生物质锅炉锅炉灰渣、水垢、生物质成型颗粒包装、槟榔包装废编织袋和废机油、槟榔废果、槟榔果蒂、生活垃圾。 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上门负责更换,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由供应商回收。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采取人工作业,定期拨火时从炉门排出,为防止清理炉渣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在清除过程中喷洒水湿式作业进行处理,清除的炉渣先行置于铁桶内冷却降温,降温后由装袋收集,扎口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锅炉燃烧软水一定时间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垢,由厂家定期清运处理。项目生物质成型颗粒使用编织袋袋装进厂,编织袋循环用于装运炉渣。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编织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单位。槟榔废果、槟榔果蒂:扩建后加工量新增1700t,本项目扩建后分拣的槟榔废果、槟榔果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管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得随处堆放,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混入。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建设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槟榔白果加工项目,所属行业为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相符的。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为槟榔白果加工项目,所属行业为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未列入禁止准入列。则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产业政策是相符。 |
| 选址合理性: | 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本项目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石岭村委会小学路口的屯昌旺园槟榔专业合作社内,经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要求。本项目用地主体建筑物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屯昌县国土空间规划的“三区三线”成果(局部)图,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三区三线”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无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值。 |
| 环境风险控制: | ①按建设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②对危废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③在天然气储罐区域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和可燃气报警装置。④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⑤定期检查天然气储罐,废机油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