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废水处理站昌江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6-06-30
发布于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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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废水处理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26698139

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5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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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废水处理站
建设单位: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三联村委会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三联村委会塘兴村海南核电基地
环评单位: 海南绿境高科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常规岛废水处理站1座,常规岛废水处理站设2条平行处理线,便于1条线运行异常时,另一条线可以短期内满足处理要求,2条平行处理线日常均为同时运行。常规岛废水处理站每条处理线设计处理能力为210m3/d,两条处理线总的处理能力为420m3/d。常规岛废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的处理工艺,其中预处理采用臭氧催化氧化技术的高级氧化技术;生化处理采用二级AO+MBR膜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滤池工艺。本常规岛废水处理站由调节池、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臭气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和加药单元等构成。本项目定员15人,本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65天,每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均不在场区食宿。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4万元,占总投资的9.6%。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环境分区管控和当地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且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废水处理站通过治理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0、“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因此,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本)》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不违反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市场准入相关政策的要求。 (3)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一、全国性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中“(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以上目录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本项目为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废水处理站通过治理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0、“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因此,项目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政策的要求。 (4)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废水处理站通过治理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 年)》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三联村委会塘兴村海南核电基地内,根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可知,海南核电基地厂区范围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经查询“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详见附图4),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第123条提出,为了进一步促进核电站安全生产,规划通过设定防护分区强化核电站空间安全防护,核电站限制区内禁止建设可能威胁核设施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生产、贮存设施以及人口密集场所。本项目用地由海南昌江核电厂 3、4 号机组统筹提供,符合核电项目建设整体规划。本项目为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用于海南昌江核电站 3、4 号机组常规岛废水处理,不涉及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其运行及管理将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会对核电厂安全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常规岛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依托常规岛液态流出物排放系统(WQB)后通过废水系统管道经3、4号机组虹吸井排至厂址北部海域,水污染物控制指标纳入海南昌江核电站统一调配,故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水环境保护措施:污泥压滤废水经调节池收集后进入常规岛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常规岛废水处理站尾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监测合格后排往常规岛液态流出物排放系统(WQB)后通过废水系统管道经3、4号机组虹吸井排至厂址北部海域。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将污水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深化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等区域采取封闭措施,并将其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送至生物除臭设备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氧尾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尾气破坏器进行加热分解后进入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且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渣和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废包装袋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置;废生物填料交由设备厂家定期清掏更换处置;废催化剂由设备厂家统一更换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MBR膜废组件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 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线监测废液由运维单位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含碱洗喷淋废液统一收集至耐腐蚀桶后由设备厂家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废催化剂由设备厂家统一更换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危险废物储运及其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工作中应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用品;项目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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