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海南省九曲江防洪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琼海市嘉积镇金海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571400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
| 海南省九曲江防洪治理工程 | 海行审批〔2026〕63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海南省省直辖琼海市会山镇东平居居民委员会琼海市九曲江东平农场段、乌皮村段、洋头村段 | 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批复海南省九曲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