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海口龙华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5-08-18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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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华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6568209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5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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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海南省华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省华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昆南互通保明新村57号
环评单位: 海南环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57号楼占地面积为187.76m2,建设内容主要为现场仪器室、样品流转间、洗消间、前处理室、天平室、理化实验室、生物镜检室、生物实验室、常规分析室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项目位于保明村,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基本符合《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中的“环境监测站”,且目前保明村多数村民已将房屋出租给企业用于办公,保明村形成了以检测、动漫产业为主的办公区域,属于多行业融合的商业办公产业区,本项目为临时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海之源环境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中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南正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检测公司,项目与周边企业相容,选址可行,在项目后期,若因城市发展需要进行搬迁,建设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全力服从搬迁安排,项目基本符合《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其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检测实验室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的“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 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属于“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中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第147、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开发、节能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运营、节能诊断与环境监测咨询等服务”,本项目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昆南互通保明新村57号,东侧紧邻为59号海南德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北侧5m处为38号海南华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侧14m处为55号协鑫能科海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南侧15m处为80号海口龙华汇元食品商行。 保明村多数村民已将房屋出租给企业用于办公,主要为海之源环境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正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大检测(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德宏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中特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协鑫能科技海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卫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海南漫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上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以检测、动漫产业公司为主,离项目较近的居民主要为46号居民(其一楼作为早餐店),周边检测企业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等,经过采用治理措施处理后对本项目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臭气浓度和污水处理措施产生的恶臭,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臭气浓度经过通风橱+万向抽气罩+粉尘过滤网+活性炭、SDG复合酸气吸附剂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少量未收集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臭气浓度、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装置采用密闭、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少量恶臭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多为检测公司和办公企业,本项目废气经过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可行。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通风橱+万向集气罩+过滤网+活性炭、SDG复合酸气吸附剂装置+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未收集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无机废气氯化氢和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经过通风橱+万向集气罩+过滤网+活性炭、SDG复合酸气吸附剂装置+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未收集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生物实验室臭气浓度经过万向集气罩+过滤网+活性炭、SDG复合酸气吸附剂装置+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未收集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土壤研磨废气粉尘经集气罩+过滤网+活性炭、SDG复合酸气吸附剂装置+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未收集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污水处理装置采用加盖、密闭,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逸出量较小,在污水处理装置四周喷洒除臭剂,可有效的减少和吸附污水处理装置废气,污水处理装置废气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保明村污水管网,接入宝莲路市政污水管网,鱼类清洗废水、生物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保明村污水管网进入宝莲路市政污水管网,理化实验室配液废水(无毒无害)、理化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无毒无害)、采样过程中剩余的水质样品经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保明村污水管网,进入宝莲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海口丁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高噪声源,合理布局,设备主要设置在密闭实验室内,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区昼间、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试剂瓶(无毒无害、清洗后)、废反渗透膜、生态实验样品(检测后的鱼类、沉积物)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配液废水(有毒有害)、实验室器皿第1道清洗废水(有毒有害)、废试剂瓶(有毒有害)、废活性炭、废SDG复合酸气吸附剂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本报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引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2024年海口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状况总体优良。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μ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0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9μ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6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35μg/m3。
环境风险控制: 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项目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并从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泄漏的危化品物质(盐酸、硫酸等)等控制在围堰内。建设单位应按要求重新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应急响应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启动,加强管理,同时定期检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可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评价认为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风险水平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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