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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坡博学校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6568209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5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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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海口市坡博学校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坡博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坡博坡巷片区棚户改造区范围内,分别位于 C-4-14 地块、C-4-15地块和C-4-16 地块 |
| 环评单位: | 海南人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改造区范围内,分别位于 C-4-14 地块、C-4-15地块和C-4-16 地块(地理位置:E:110°19′44.224″,N:20°0′59.126″)。新建一所九年制学校(办学规模2520人),其中小学36班,初中18班,总用地面积约为36698.25 m2(折合55.05亩),总建筑面积为56542.01m2(地上建筑面积为41868.2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4673.76m2)。由1栋小学食堂、午休楼(1#配套综合楼),1栋小学2#教学楼,1栋由初中教学楼、教职工办公、风雨操场组合而成的3#教学综合楼,1栋由初中食堂和午休楼组合的4#配套综合楼,此外,还包含运动场、看台等室外教学设施和1座地下室等,以及连接两个校区的地下通道、室外配套工程等组成。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室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实验室(生物和化学实验室)通过通风橱等设施汇集到屋顶后,通过碱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经由25m排气筒外排;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面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医务室医疗废水、游泳池定期排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器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医务室医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游泳池定期排水经氯中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可知,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备用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等。本项目室内各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有消声减振措施,设备房内墙壁、顶板、门等做隔声处理,不会对相邻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室外各噪声源通过安装减震底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源强,经距离衰减、隔声后,预计不会对相邻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器废油脂、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物、医疗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经专门收集设备分类收集后,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废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P8321 普通小学教育 P8331 普通初中教育,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符合性分析 对照《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改造区范围内,分别位于 C-4-14 地块、C-4-15地块和C-4-16 地块,根据《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不涉及“三区三线”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改造区范围内,分别位于 C-4-14 地块、C-4-15地块和C-4-16 地块,经现场勘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主要敏感点为:东侧毗邻金福公寓、厦美新村,南侧毗邻奇石公寓,东南侧约50m处为海口市工商局坡博宿舍区,南侧约28m处为华立花园,南侧约20m处为华润时光里,西侧约14m处怡锦雅苑、约15m处为坡博家园二区,北侧约15m处为坡博家园一区等居住区,需要维护安静区域,本项目为学校项目,属于需要维护安静区域,因此,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且符合周边环境。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 |
| 清洁生产水平: | 拟建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根据本项目源强核算,非甲烷总烃约为0.0001t/a、氮氧化物约为0.013t/a、化学需氧量约为6.3t/a、氨氮0.76t/a,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环综合〔2024〕62号)中“8.优化总量指标管理。健全总量指标配置机制,优化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监督管理。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本项目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均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环综合〔2024〕62号)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和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范围内;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问题。因此,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1)实验室化学品泄漏风险及防范措施 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和急救设施;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化学药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药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药品要密封;长期不用的药品应密封;装碱性药品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互相易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应隔开存放等;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密封保护,短时间内装药品的容器可不密封;演示实验化学药品必须由教师领取,用后立即归还并记录;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严格管理:必须存放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或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领取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实验需要由使用老师和两位保管员共同核实数量,登记、签字才能发放,使用后应立即交还保管室登记核实数量后,放回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毒品柜)或仓库;学校对于变质失效的药品要及时清理及销毁。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每学期开学及期末)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帐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项清点等。对于每种化学品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包括储存位置、数量、存储时间等信息。实验室危险品数量的限量存储,应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2)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发生火灾或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杜绝储油区溢油。对在装卸油品操作中发生的跑、冒、滴、漏、溢油,应及时清除处理。 储油间、发电机房等附近,要清除一切易燃物,如树叶、干草和杂物等。用过的沾油棉纱、油抹布、油手套、油纸等物,应集中放置并及时清除。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或其它火种进入储油间,严格控制火源流动和明火作业。储油区域严禁烟火,修理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申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所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都必须是防爆型的。电缆铺高要符合安全要求,电缆不可破皮、裸线,避免发生短路的现象。应采取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的措施。严格执行出入库和作业区的有关规定。禁止穿钉子(或掌铁鞋)进入储油区。应避免金属容器相互碰撞。 项目储油间位于柴油发电机房内。本项目地下工程防水设计以混凝土结构防水为主,以柔性外包防水系统作为主体结构的防水防护设防,刚柔结合,防渗等级不小于P8(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地下工程施工期间,为确保基坑无水作业,基坑降水作业持续至回填完毕,也按施工现场做好回填土的质量、散水坡度、宽度控制,保证地下、地上防水系统见的连续性及接缝密封处理。 (3)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泄漏风险及防范措施 为有效应对危险废物泄漏突发事件,医院应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的现场进行处理: ①拉好警戒线对现场群众隔离疏散工作; ②迅速取出警示标志放置在事故发生位置,并警示过往客户及工作人员; ③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对泄露物体进行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扩大污染。 (4)实验室火灾事故、中毒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 实验操作和处理易燃、易爆溶剂时,应远离火源,对易爆炸固体的残渣,必须小心销毁,对于易发生自燃的物质及沾有它们的滤纸,不能随意丢弃,以免造成新的火源,引起火灾;对沸点低于 80℃的液体,一般蒸馏时应采用水浴加热,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实验操作中,进行除去溶剂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里进行。实验室里不允许贮放大量易燃物。项目各实验室内均设置地漏,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其消防废水随地漏自流如污水管网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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