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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黎安跨海通道及延长线工程综合场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邮编:5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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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黎安跨海通道及延长线工程综合场站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省直辖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安村委会岭仔路与麒麟东街交界处 |
| 环评单位: | 海南智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黎安跨海通道及延长线工程综合场站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岭仔路与麒麟东街交界处,占地面积39867.8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搅拌区、厂房、料仓、配套用房等。本项目设置2条混凝土生产线,年产10万m3混凝土;1条水稳料生产线,年产4.3万m3水稳料;1条小型预制构件生产线,年产0.8万m3小型预制构件;2条钢筋加工生产线,年加工钢筋4000t;砂石处理生产线1条,年产3.5万m3。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项目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相符。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1、废气:(1)筒仓呼吸粉尘: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9m排气筒(DA001~DA013)排放。(2)搅拌粉尘: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7m排气筒(DA014~DA015)排放。(3)投料粉尘:投料口设置雾化喷淋装置。(4)堆场粉尘:料仓封闭式厂房,出入口设置喷淋装置。(5)切割烟尘:移动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6)焊接烟尘:移动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7)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无组织排放。2、废水:(1)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2)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焊渣、收集处理的烟(粉)尘、废布袋、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脱模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泥饼、沉淀池沉渣、废弃试块统一收集后用于道路垫层填筑;废机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2、地表水质量现状:根据海南省生态环监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重点园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2025年下半年)》: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近岸海域2个点位监测指标含量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并从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保证应急响应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启动,加强管理。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