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分拣中心工程项目屯昌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海南屯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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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分拣中心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邮编:5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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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屯昌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分拣中心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屯昌县市政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屯昌县屯城镇三发村委会三发村石落坡(三发村石场旁)
环评单位: 海南润金鑫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将合法来源的屯昌县城镇化建设拆迁改造、农村住房改造以及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包括废沥青、含有毒有害组分的危险废物等)进行重新加工处理,生产的再生骨料、水洗砂进行出售。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和固废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在施工中和结束后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低。此外,项目在施工中虽然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厂内及厂外运输车辆的运输扬尘、原料及成品堆放及装卸扬尘、给料及输送扬尘、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废气)、及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 为减少粉尘产生,设置封闭生产线,设置风量为150000m3/h的引风机将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末端治理技术去除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10mg/m3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有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建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对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加盖篷布并且限速行驶,车辆进出厂区需清洗,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原料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厂房,设置喷淋系统定期洒水增湿;原料输送采用密闭式输送带,给料过程设置喷淋系统喷雾降尘。综上,项目无组织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的控制措施可行。项目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较少,且经大气稀释、扩散以及周边植物吸收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洗车废水及初期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浓缩罐后,在浓缩罐中添加絮凝剂,在絮凝剂的作用下泥水分离,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采取上述措施后,实现废水“零”排放可行,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在技术上可行。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处理设施是可行的。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物料运输过程中建筑垃圾垃圾倾倒噪声,在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筛分机等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大型高噪声设备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另外高噪设备设置防震装置、基础固定、全封闭厂房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有泥饼、分选杂物(废钢筋、废木板、塑料等)、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危险废物有生产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 ①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泥饼外售环保砖厂;筛出的杂质废钢筋交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废木板、废塑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丢弃。 ③危险废物: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政策。 本项目属于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选址合理性: 项目建设与《屯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 符合《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制造业项目准入清单;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厂区内加强绿化、合理选择绿化树种。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四周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值。
环境风险控制: 加强环保设施排查,加强安全、职业健康教育,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制定相关安全规程,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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