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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全生物降解制品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5580598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邮编:571152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 项目名称: | 全生物降解制品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海南文众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永兴社区居委会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北路18号涂布车间3号生产车间 |
| 环评单位: | 海南纳川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租用厂房,建设全生物降解制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720m2。该项目建设一条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生产线,主要设备有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以及其他配套设备。主要产品及规模为1000t/a全生物降解塑料袋。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布局合理。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生产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塑料制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 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的政策要求。 项目符合海南省禁塑名录的相关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占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城市开发边界内。根据《海口狮子岭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选址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占地符合用地规划。项目与周边企业无明显制约关系,不影响周边环境,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0.7084t/a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一起排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措施、消声设施、减振垫;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统一处理,废原料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均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大气环境:海口市2024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地表水:项目东侧256m处为五源河,*开通会员可解锁*五源河出海口及后海桥断面水质均为III类,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
| 环境风险控制: | 本项目风险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