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莱德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回收转运项目海口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6-02-04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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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莱德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回收转运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723886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

邮编:5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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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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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南莱德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回收转运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莱德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拨南村委会海口市海榆西线22公里处华煌科技工业城园区
环评单位: 海南绿境高科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厂房面积为685m2,主要建设HW31废铅蓄电池区、HW08废矿物油区、HW03废药物、药品区、HW36石棉废物区、HW49其他废物区、HW50废催化剂区以及卸装区等;厂房北侧空地面积为250m2,主要建设办公区、事故应急池、地磅等,不与危险废物仓库在同一空间内。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的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完成后,可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华煌科技工业城内,根据项目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局部图》套核,本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且选址周围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的建设与海口市“三区三线”成果是相符合的。 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海资规详规〔2023]130号),项目选址位置位于《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 XY0106006 地块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危险废物回收转运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与《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相符的。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至长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结合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确定非甲烷总烃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43.38kg/a。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废气治理:①HW08区储油罐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液淋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 ②其他危险废物储存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液淋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③HW31区产生的硫酸雾及铅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液淋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至长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噪声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且运输车辆采用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的方式控制运输车辆噪声。 固废治理: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破损电池泄漏产生的电解液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内,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碱喷淋废水统一收集至耐腐蚀桶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清罐油泥、油罐清洗水、油罐切水采用环保桶容器收集后由清洗公司带走自行处置,不暂存于项目区。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及周边区域铅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0.001mg/m3),臭气浓度监测值均小于 10(无量纲),并且硫酸雾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表 D.1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中的硫酸雾限值要求。项目区域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小时浓度均值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地表水体为距项目西北侧93m的摔马潭,摔马潭为荣山河支流,荣山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荣山河*开通会员可解锁*水质为Ⅳ类标准,水质达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区域中的地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土壤环境:本项目区域中的土壤监测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及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控制: ①整个暂存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系数应≤10-10cm/s; ②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暂存区的防泄漏措施,包括分区存放,设置围堰,配备泄漏收集和应急器材等。 ③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物扩散,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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