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智能制造高耐磨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澄迈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低碳智能制造高耐磨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7600976

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低碳智能制造高耐磨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科圳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社区居委会老城科技新城物流纵一路西侧
环评单位: 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326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471.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4782.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4458.00平方米,拟建/栋建筑,科营楼、1#厂房、2#厂房、 3#厂房、4#厂房、倒班宿舍楼、智装品控车间。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30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为允许类。所以,项目是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符合《漫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总量控制为1.329t/a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4#车间铆焊生产线焊接烟尘经自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机烟尘设置自动焊烟净化器,对切割烟尘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厂房抛丸粉尘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TA002)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厂房聚氨酯生产线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一起进入过滤棉箱+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活性炭定期经“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进行再生,催化燃烧废气冷却后返回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后DA002排气筒排放。2#厂房密混炼、胶板生产线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过滤棉箱+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同时活性炭定期经“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进行再生,催化燃烧废气冷却后返回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后DA003排气筒排放。3#厂房橡胶产品、聚氨酯零部件生产线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进入过滤棉箱+活性炭吸附(TA007)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同时活性炭定期经“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进行再生,催化燃烧废气冷却后返回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后DA004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5)在倒班宿舍楼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在发电机房百叶窗窗口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往老城污水处理厂(西区)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并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钢板、钢管下料边角料暂存于生产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丝、焊渣暂存于生产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原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裁剪修整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滤胶杂质、废滤胶网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设备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机加工过程中废切削液、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毛刷/棉布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导热油炉更换导热油时产生的废导热油更换时由更换单位直接收集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呈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6)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区域TSP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呈标准》(GB808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浓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区域项目所在区域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现状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应限值;非甲烷总烃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原料设置专门的原料仓库并定期检查,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后,发生泄漏、事故排放的概率较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可接受。
公众参与意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