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汇荣水果瓜菜包装筐、泡沫网及农用地膜生产项目澄迈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青海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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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汇荣水果瓜菜包装筐、泡沫网及农用地膜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7600976

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传真: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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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南汇荣水果瓜菜包装筐、泡沫网及农用地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汇荣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澄迈县大丰镇肖阳居委会华侨农场大丰队西线高速公路17公里南侧168号(原海南美俐达实业有限公司场址)
环评单位: 海南海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澄迈县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西线高速公路17公里南侧168号(原海南美俐达实业有限公司场址),用地面积为10997.87㎡。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塑料筐生产车间、泡沫网生产车间、泡沫箱生产车间、地膜生产车间、制冰车间、包装车间、产品仓库、冷库、锅炉房、办公楼等。依托原项目的三级化粪池,新建危废间、低氮燃烧+袋式除尘+SCR脱硝、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循环水池、事故池(50m3)、隔声、减振、垃圾桶、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水电来源市政,锅炉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设塑料筐生产线2条,泡沫网、泡沫箱、地膜生产线、非食用冰生产线各1条,计划年产塑料筐150万个、泡沫网100万个、泡沫箱90万个、地膜20吨,非食用冰块200吨。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冷却塔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锅炉排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绿化。 (2)废气:熔融注塑废气、塑化发泡废气和地膜挤出废气一同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袋式除尘+SCR脱硝组合技术处理锅炉废气,通过35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原料聚丙烯、色母、聚乙烯等原辅料均为颗粒状,粒径较大(非粉料),粉料主要为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钙、流滴剂、防老化剂等,本项目粉尘产生量很少,并且本项目投料过程均在负压车间内进行,采取定期清扫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可忽略不计。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加强封闭性、加强消声(隔声)、加强设备减振基础,选择低噪声成套机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升高。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噪声源预测至厂界昼间噪声值,厂界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包装废弃物、反渗透废过滤器及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暂存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弃包装袋(筐)、包装网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纸箱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循环水处理设备废过滤器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危废收集于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炉渣经收集后交由农户作为农肥。除尘器内烟尘外售作为建材原料。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和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本项目冷库选用R404型号环保型制冷剂,不属于禁止使用的冷媒,项目使用6t/h专用生物质锅炉,不属于淘汰、限制或落后工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目录清单。不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禁止类别中。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1、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建设单位已与海南美俐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工厂转让合同,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用地手续合法合规。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项目与《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系图,项目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在国空规划分区内属于城镇发展区。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当地及周边农产品提供包装、中转、冷藏等服务,可帮助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促进乡村振兴。 因此,项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2、与村庄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澄迈县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群茂队、坡用队及金星队生产队规划》,规划发展定位为以华侨农场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依托项目区位优势及资源,深挖澄迈县东坡文化,将项目打造成以东坡文化为主题,集东坡文化体验、研学、爱国教育、休闲娱乐、康养度假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东坡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努力把项目建设成为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新高地,东坡文旅经济发展核心区”,三产融合示范区。 本项目的建设为大丰镇及周边区域的农副产品提供包装材料、中转、冷藏等服务,属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类型项目,本项目在该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可包括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塑料制品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等用地。因此,项目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 因此,项目符合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 3、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可知,本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项目国空规划均为城镇发展区,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纳入澄迈县大丰镇华侨农场生产队规划。项目符合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三线一单”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根据《2024年澄迈县“河长制”枯水期监测报告》中的肖阳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良好。
环境风险控制: (1)运输过程事故防范措施:1)原辅材料和成品的装运和储存注意防火,禁止装运人员运输过程中携带火种;危险品的运输做到定车、定人。2)在易燃物品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质,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2)火灾事故防范措施:1)原料成品区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设计消防通道。2)原料成品区应经常进行通风换气,杜绝“自燃”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3)原料成品区内可能有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检测器。在有可能着火的设备附近,设置感温感烟火灾报警器,报警信号送到控制室和消防门。4)在生产岗位设置消防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每150m2配置2具4kg干粉灭火器,高温设备旁增设消防沙箱。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等现状,清楚消防用水地点,保持道路畅通,要会报警、会使用、保养灭火器。6)原料成品区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并经常清理杂物。每次生产前先对原辅料的用量进行估计,成型生产区内尽量只保留当天生产所需的原料,同时生产出的成品隔热板尽量当天运出生产区,尽量减少原料成品区内原料、成品的堆放。7)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得随意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等。8)电闸要设总闸、分闸,并将电闸安装在室内,工作结束立即拉掉电闸。9)禁止在车间内进行燃烧废弃物、抽烟等动用明火的行为。10)车间内禁止住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废机油防范措施: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堰,危废间地面、裙角以及围堰进行防渗处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并根据相关要求配备灭火器、沙包沙袋、吸油毡等应急救援保障设备及器材。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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