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配套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5326829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80号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570203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配套工程 |
| 建设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大东村委会大致坡污水处理厂 |
| 环评单位: | 海南建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扩建内容包含污水厂扩容、污水管网和中水管网的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发展规划,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合理,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但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环保措施需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使项目的运行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乡镇污水处理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第2条“市政基础设施”及鼓励类第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套取的“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部下发版)”,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基本农田,厂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属于原址扩建无新增用地,厂址用地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项目选址属于自然资发〔2023〕193中“(四)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后期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好用地手续,按照法定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调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总体规划》(2018-2030年),项目用地属排水用地。综上,项目的建设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次项目扩建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CODcr:18.98t/a、NH3-N:2.37t/a。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NH3和H2S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附录D 中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氨氮和总磷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超标主要因为原来下洋溪主要地表汇流范围内大致坡镇区管网工程不完善,生活污水雨污混流,以及周边农业面源和养殖尾水污染源,本次扩建将进一步提升镇区污水收集率,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下洋溪,水质将逐渐提升;地下水质量现状:根据引用数据,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噪声质量现状:周边乡村居民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采取源头事故预防控制措施,并制定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排查事故点,启动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性排放。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