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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定安县金鸡岭居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3835510
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5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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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定安县金鸡岭居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
| 建设单位: | 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省直辖定安县富文镇金鸡岭居居民委员会海南省定安县富文镇金鸡岭居 |
| 环评单位: | 海南人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①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600m3/d;远期设计规模800m3/d;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近期规模分别为25m3/d、50m3/d、270m3/d;远期规模分布为80m3/d、200m3/d、400m3/d。③新建尾水排放管长度为1500m,管径DN300,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4'42.55",北纬19°35'16.36"。④新建污水收集管道总长度为20.878km,管径De110~DN400;新建化粪池140座,改造化粪池93座,新建隔油池20座,新建接户井583座。道路破除及恢复12365m2,排水沟破除与恢复150m。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是一项治理环境污染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当地及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具有整体改善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二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导向。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厂区选址避开了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人口聚集区,厂址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不涉及拆迁,周边交通便利,且具备远期扩建条件,符合工程技术要求,便于污泥运出。厂区选址基本满足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的主要选址原则。厂区选址不涉及拆迁,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废水:厂内生活污水、构筑物放空水、污泥脱水产生的压滤液、污泥浓缩产生的上清液等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汇入格栅井,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本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 废气:预处理(包括格栅井、沉砂池及调节池)、污泥处理(污泥储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臭气经管道收集系统负压收集后采用离子除臭设备除臭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减振隔声,绿化吸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辅料外包装袋、栅渣、沉砂等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脱水后外运至安县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于生产有机肥;废机油、废包装、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设1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采取源头事故预防控制措施,并制定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排查事故点,启动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性排放。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