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修编)海口龙华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6-07-03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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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修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6568209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5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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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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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南国瑞中医院扩建项目(修编)
建设单位: 海南国瑞中医院(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社区居民委员会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40号
环评单位: 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院区范围内现有1栋空置建筑升级改造,共3层,1层设置针推康复中心,主要有接诊室、康复训练区、针推室、推拿室、检验科等功能设置,建筑面积1428.7m2;2层设置住院病房,主要有住院病床、护士站、谈话室、办公室、换药室等功能设置,建筑面积1628.8m2;3层设置住院病房,主要有病床、护士站、谈话室、办公室、换药室等功能设置,建筑面积1628.8m2。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用地规划。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工程投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之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的影响。因此,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措施的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二级中医医院,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将排入院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该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新改扩建);院区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营运期检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限值;根据《海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北侧的白水塘路属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项目除北侧以外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北侧临白水塘路一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本项目不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的“A2O+消毒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规定的污水处理可行技术。“A2O+消毒工艺”亦是《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推荐的适合医院规模的处理工艺,抗冲击负荷能力高,运行稳定;容积负荷高,占地面积小;运行管理简单,在技术上是成熟的、可靠的。项目采用次氯酸钠法对综合废水进行消毒。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中的二级标准(过渡阶段浓度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级达标区域。项目厂界西、南、东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厂界北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周边距离较近的地表水体为“海口市城镇内湖-白水塘”,白水塘水质目标为V类,彼时水质监测结果为IV类,水质状况为达标。
环境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制定风险源防治和风险性影响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相关卫生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疾病控制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可能产生环境风险性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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