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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对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13标桥梁钢箱梁工程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LQ-ZY-SHZZA13-(2026)01号)的更改通知如下:
一、对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
1.采购文件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用于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中,工期修改为:“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
2.采购文件全文所有条款中,凡出现 “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的内容,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两个平台任一平台可查询核验相关资料均予以认可。
二、相关事项澄清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拟委任的分包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无须提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即此项不作为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条件。但上述人员须在进场前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并按行业规定或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违约处理。
三、原采购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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