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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工艺及相关标准要求,负责窑筒体包装的打砂防腐工程,含:税费、人工费、油漆采购、消耗品、打砂涂装施工等一直到筒体包装成品状态交货的所有防腐工序内容,并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设备和产品的物流转运(甲方提供运输车辆)。 2、乙方到甲方生产现场施工(福建省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28号),并负责自备打砂、涂装设备设施(含设备、备件和涂装工具等),以及负责涂装过程中漆渣、油漆桶等固废的收集(甲方负责固废统一处理)。 3、乙方采购油漆需符合甲方工艺及相关标准要求或经甲方认可品牌油漆(若有油漆检测要求,则由乙方负责按要求进行各项试验、检测等,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4、甲方提供场地、动能、滚轮架(不含叉车)等,乙方负责甲供设备的维护保养。 5、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分批交货,6月底全部完成交货(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6、投标单位按综合吨单价进行报价(含9%增值税),招标分包数量和总重量均为暂定工程量,具体以甲方下达投产任务为准,结算按中标综合单价和图纸最终实际重量进行结算。 7、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量确认单申请结算,甲方出具结算单后,乙方按确认的财务结算金额开具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支付100%结算款(银行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