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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民政厅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6—2029年)”组织竞争性磋商,相关公告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截止9月20日)。公示期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按照《海南省民政厅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延长公示期3天,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1.名称:海南省民政厅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6—2029年)。
2.数量:
3.预算金额:59.52万元(以省财政厅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4.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海南省民政厅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海南省省本级预算部门外聘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和规定,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派不少于1名执业律师和1名法律服务人员为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托老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辅助性法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文末附件。
3.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时间:9月23日17:30前直接向采购方递交或者以邮寄方式(以寄出时间为准,并在寄出时电话告知海南省民政厅)递交。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开评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评标时间: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2.开标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海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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