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要求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贵州安顺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目录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明细表

9.单位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11.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5.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9.单位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5.部门专有名词解释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参与起草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西秀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西秀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办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的权限内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依据委托对辖区经营者集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区级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责;承担酒类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许可、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抽样检验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和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八)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办法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有关工作。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部门)内设科室15个,主要为: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登记注册服务科、微型企业发展服务科、合同与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直属行政机构1个,派出机构16个。无下属单位。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由本级构成,无下属预算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行政编制148人,事业编制30人,机关工勤4人,参公编制2人。202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0人(其中:行政人员132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25人),离休1人,退休190人。

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末增加6人,退休人员增加3人。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套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我局本级预算,共计12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详见表3。

(四)部门基本支出总表。详见表4。

(五)部门项目支出总表。详见表5。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详见表6,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详见表7,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详见表8,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

(九)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详见表9,我单位无单位资金预算支出。

(十)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详见表10。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表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2。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预算收入合计2905.14万元(本年收入2801.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3.83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万元,同比增长3.48%;预算总支出2905.14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万元,同比增长3.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造成各项人员类预算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收入2905.14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1.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3.83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万元,同比增长3.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造成各项人员类预算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905.14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万元,同比增长3.4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7.49万元,比上年减少315.48万元,同比下降15.95%。下降主要原因为项目调整,2025年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退休费”,2026年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66万元,比上年增加394.55万元,同比增长168.53%。增长主要原因为项目调整,2026年将“退休费”376.37万元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至本项目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132.65万元,比上年增加16.91万元,同比增长14.61%。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万元,同比增长1.05%,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公积金缴费基数降低。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

2026年基本支出预算2800.2万元。

人员经费2550.52万元,增加160.33万元。公用经费249.68万元,比上年减少4.44万元。

变化原因为: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数量变动、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化。具体对比数据详见下表。

2026年人员经费与2025年人员经费差额(单位:万元)

注:2026年将“退休费”376.37万元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

2026年公用经费与2025年公用经费差额(单位:万元)

(五)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104.94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万元,同比增加28.6%。

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项:2026年仅安排“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20万元,而2025年项目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50万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20万元、药品抽检工作经费11.6万元。二是增加项:结转延续项目3个,合计84.94万元,抵减取消项目经费后,整体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3.34万元。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

(九)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无单位资金预算支出。

(十)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3.64万元,比上年增加9.84万元,同比增长22.47%。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50.64万元(上年结转2.18万),比上年增加9.84万元,同比增长24.12%;因公出国(境)费0元,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为:一是2025年机关事务局调拨3台执法车辆,同比2025年公务车辆增加3台,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上年结转2.18万元,本年度可支配经费增加。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原因为2025年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配发一批执法设备,2026年无新的政府采购需求,不再安排相关预算。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本次选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1个,金额20万元,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218.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6万元,同比增加5.17%,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务车辆增加3台,车辆运维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福利费(计提)和工会费(计提)增加。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初,固定资产1916.94万元,比上年增加53.72万元,同比增长2.88%。

变动原因为:一是2025年机关事务局调拨3台执法车辆35.64万元。2026年初实有车辆1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车辆17辆,特种专用车1辆。与上年相比增加3台,同比增长18.75%;二是2025年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发一批执法设备18.08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本次公开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详见批复的绩效目标表。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的重要项目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金额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9.06%。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5.专有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食品安全监管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x

一审:吕  鲜

二审:丁  姣

三审:敖  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