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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四大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壮大文艺队伍,拟为各县(区)发挥作用明显、组织协调能力强的行政村文艺演出队配备演出服装、设备等。现就项目公开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行政村文艺演出队设备采购项目
2.比选条件:为规范比选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2026年行政村文艺演出队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单位。
3.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3.1.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四川福泽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2.四川福泽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承办机构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随机抽取日喀则市专家库评标专家小组提问、答疑,并对第三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及比选打分;
3.3.比选结束后,比选结果上报日喀则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4.采购内容及原则:
4.1计划为我市14个县(区)行政村文艺演出队配备服装、音响、乐器等设备。
4.2采购演出服装、音响等,开展行政村设备需求申请复核,细化设备规格、数量,完善采购清单。
4.3需求导向原则,聚焦行政村文艺演出队演出高频需求,按需优先配置音响、服装、基础乐器等核心设备,避免冗余采购;
4.4适配实用原则,选用操作简便、抗造耐用、续航稳定的设备,适配基层户外场景与村民操作水平;
4.5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5.项目预算:718708.02元,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响应。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及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 04月23日至2026年 04月 25日,每天10:00至13:00,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南路珠峰佳苑二期2栋6单元102
方式:现场获取
四、比选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南路珠峰佳苑二期2栋6单元102
五、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填写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予受理。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曾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