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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整体招商
(二)征集方: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
(三)标的基本情况:
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位于碧峰峡镇后盐村,总占地面积1271.96平方米,建筑面积1212.18平方米,*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运营。
项目含4栋功能建筑,其中A栋(707.83㎡)为核心功能区,后勤楼(99.65㎡)保障运营,B1民宿(221.1㎡)设5套客房,B2民宿(73.66㎡)设2套客房,总计7套独栋住宿单元。
建筑萃取川西民居特质,以纯木质结构融入诧寂风美学,客房面积70-80平方米,均配备私汤与小花园,同时设有茶餐吧、星空放映吧等配套区域。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
中标后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期为5年,其中试运营培育期一年,期满考核达到经营目标则进入正式运营期,正式运营期为4年,在正式运营期间当年考核不合格,征集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重新招商。
(二)合作内容
1.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1)主题文化空间共建: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聚焦“野奢相思”主题,在独栋公共区域及茶餐吧设置“相思文化阅读区”,免费开放爱情主题书籍、川西民俗文献、雅安红色文化史料(含红军过雅安记载),增设“千年红豆树传说”专属书架。
(2)公益活动联动开展:联合雨城区文旅局、非遗协会、教育机构等,每月共同推出1场公益体验活动,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侧重“相思文化+非遗”,开展红豆编织、川西蜡染等体验及情侣婚恋民俗沙龙。
(3)本土文化共享传播: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在入口设置红色文化展示墙,陈列红军在碧峰峡区域活动图文资料,提供红色景点导览咨询。
2.市场经营服务内容
(1)主题餐饮差异化运营: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运营“红豆茶驿”轻食区,主打雅茶冲泡、雨城腊肉拼盘、蒙山黄芽酥等本土美食,推出“相思主题双人套餐”(含红豆甜品、川西腊味),配套私汤养生药膳、红酒小食套餐。
(2)文创与零售精准布局: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设置“相思文创专柜”,代销红豆编织手链、木质相思信物等村民手作,荥经砂器茶具、雅安藏茶等非遗产品,开辟本土作家专架与爱情主题书籍专区,开发红豆香包、民宿木质模型等专属文创。
(3)定制化增值服务升级: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为情侣客群提供客房玫瑰装饰、红豆手写信等“相思主题布置”,联动本地摄影师推出“民宿+千年红豆树”情侣摄影套餐。
3.特色活动与策展项目
(1)主题沙龙与节庆活动:每季度联合举办乡村文化沙龙,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侧重“相思文化”,邀请学者分享爱情传说、川西婚嫁民俗,开展“星空下的告白”“相思诗词分享会”。
(2)特色艺展联合策划:每年共同推出2-3场主题艺展,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牵头举办红豆主题摄影展、川西民居美学展、“非遗+爱情”纹样展。
(3)研学团队分工接待:整合资源承接两类研学团队,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负责“民宿美学+非遗体验”主题,提供红豆编织、川西蜡染课程,配套千年红豆树观赏与红色文化探访。
4.文化空间延伸服务
(1)全域资源联动共享:联合红豆相思谷、碧峰峡景区、上里古镇及周边非遗工坊、农场,推出“民宿+景点+体验”联名套票,实现客源互补;与红色景点合作,开通研学团队专属通道与优惠政策,扩大文旅辐射范围。
(2)一站式配套服务保障:提供路线预约、车辆调度、餐饮预订等全流程服务,打造“吃住行游购娱”闭环体验;联合制作电子导览地图,标注景点、体验项目、餐饮住宿等信息,方便游客自主游览;与本地文旅部门、研学机构、非遗传承人建立长期合作,定期更新体验内容,保持项目新鲜感与吸引力。
5.合作方要求。合作方应具备2年以上中高端民宿或文旅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拥有成熟市场营销渠道与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团队,合作运营民宿客房销售、餐饮服务、特色体验项目开发等核心业务。要求合作方认同乡村振兴理念,融入本地文化特色,优先聘用本地村民就业,通过专业化运营提升民宿入住率与营收水平,打造区域文旅标杆项目。
6.为确保民宿基础设施及各类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由合作方负责上述事项的自行维修,相关费用由征集方承担。在第一年试运营培育期间,合作方产生的维修费用在3万元范围内按实报实销方式包干使用;进入正式运营期后,维修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三)运营方式
1.征集方履行资产所有权职责,负责资产权属保障,合作方行使运营管理权,制定年度运营计划及预算,组织服务培训,日常设备维护(空调,咖啡机等)及耗材更新。
2.征集方拥有"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商标所有权,合作方在协议期内享有"西康·红豆子精品民宿"品牌免费使用权,合作方使用该品牌是应体现"西康文旅"标识及品牌形象。
三、征集方收益及考核
采用“收入分成+营业收入目标考核”模式,即项目营业收入全部由征集方收取,并按月提取收入分成,剩余资金以管理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返还。营业收入分成比例为:
(一)第一年试运营培育期(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首个自然年届满之日止):征集方享有营业收入的12%作为收益分成,合作方享有营业收入的88%作为收益分成。
(二)试运营结束后,征集方享有营业收入的15%作为收益分成,合作方享有营业收入的85%作为收益分成。
(三)营业收入目标考核:初步确定试运营培育期第一年营业额考核指标为70万元/年;若合作方试运营培育期第一年考核营业额未达到该指标,则征集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重新招商。若考核合格,后续每年营业额考核指标按10%递增,直至考核指标达到90万元/年。
(五)分成管理规范
1.结算周期: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账目核对(以线上预订平台数据、线下收银系统记录、税务发票为对账依据),15日前完成分成款项支付,财务数据全程公开可查,接受双方监督。
2.争议处理:设立由征集方、合作方、第三方审计机构组成的财务争议协调小组,对账目进行审计。若对审计的账目存在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按复核结果执行。一、意向合作方就项目现状、瑕疵及风险已做了充分、必要的披露和说明。意向合作方可以在报名前现场查勘项目现状,查阅相关资料,并到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报名则视为对招商资产全面调查并且知晓现状,不影响本次招商及成交价。
二、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须做好对项目的情况、参与项目合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须认真考虑项目涉及的政策法规、行业、市场、行政审批等不可预见的各项风险因素,成功竞得该标的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三、意向合作方参与报名,视为对项目已经有了充分的认同和了解,表明完全接受该项目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次招商事项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征集方和合作方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五、征集方与合作方的义务与责任,依据公告内容、合作方承诺及洽谈,达成合意形成《招商合作协议》,经审核后签订,并提交一份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六、挂牌价格
试用期第一年征集方享有营业收入的分成比例12%作为挂牌价格。
七、本项目采取“网络集中竞价”交易模式,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承租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承租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出租方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1.本项目涉及的收入分成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
2.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招商合作协议》。
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招商合作协议》及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从合作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的合作方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则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本合作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在双方签订《承包经营协议》之前由合作方提供银行保函。若合作经营期间因合作方对征集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分成费等应向征集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征集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合作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出具10万元保函;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在合作方结清合作经营期间所有费用后,保函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