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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擎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合作开发项目
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交易序号:26050)
受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下列国有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进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确定合作开发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概况
权属人: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权利性质 |
容积率 |
合作期限 |
合作金起始价 (元/平方米/月) |
增价幅度(元/平方米/月/次) |
保证金 (万元) |
| 珠海市金湾区机场高速西侧、金琴健康港东侧 |
54105.56 |
一类工业用地 |
出让 |
容积率要求为1.0≤容积率≤3.0,即最低不少于54105.56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62316.68平方米建筑面积 |
30年 |
人民币 3 |
人民币 0.03 |
人民币 500 |
| 备注 |
1.上述标的不动产权证号:粤(2026)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93961号。 (1)宗地位置:珠海市金湾区机场高速西侧、金琴健康港东侧。 (2)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3)土地权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权属争议及其他权利瑕疵。 (4)规划指标:容积率要求为1.0≤容积率≤3.0,地上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为准。 (5)地块现状:宗地已达到三通一平标准,场内无地上附着物,市政配套基本完善,按现状交付。 (6)合作期限:合计30年,其中2年开发建设使用期、28年合作经营使用期。 2.竞投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竞得人:挂牌交易结束后,由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原路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 (2)竞得人: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合同》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 (3)违约处理:竞投方成交后无故放弃、逾期拒签合同、弄虚作假等违约情形,竞投保证金全额没收,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3.固定收益支付方式:固定收益按季度预付,竞得人须于每一季度开始前15日内,足额支付当季全部合作收益。 4.《合同》签订要求: (1)签订时间:竞得人收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2)签订方式:现场书面签订,合同文本以前期公示版本为准,不得单方变更核心条款。 (3)附属文件: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成交确认书、土地交付确认书等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权属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应付固定收益的2倍,其中,不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50%的部分,竞得人可选择以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期间;剩余部分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权属人指定账户。在合同项下项目建设竣工(计容建筑面积达到54,105.56平方米)且经权属人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权属人应向竞得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以保函形式缴纳的部分优先退还)。剩余50%的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且竞得人将标的物完整交还权属方、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由权属方无息退还。 6.税费承担: (1)合同签订生效后,凡因合同项下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分别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但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上述税费均由竞投方承担。 (2)竞投方应于每个纳税年度法定期限内,以权属人名义或自身名义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足额缴纳上述税费。竞投方缴纳税款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完税证明复印件及缴费凭证交付权属人存档备查。 (3)若因竞投方逾期申报、逾期缴纳、少缴或未缴上述税费,导致税务机关向权属人催缴、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权属人在先行垫付相应款项后,竞投方应在权属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全额偿还权属人垫付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以权属人垫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2倍自逾期之日起计算的逾期利息等合理费用)。 7.宗地建筑物、附属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权属: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竞投方在宗地上投资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等均登记确权在权属人名下,竞投方享有合作开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除光伏电站、储能等)的经营使用和收益权。竞投方利用土地及建成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经营到期之日,该宗地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即无偿、自动转为权属人实质所有。 8.土地交付、收益支付、税费承担、项目建设、违约责任等全部后续事项,均按照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并公示的《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合同》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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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交易对象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竞投。
(二)信用要求:竞投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及重大涉税违法记录。
(三)投资与产出承诺:竞投人需履行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任意一项考核指标(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300万元,或年产值超32500万元,或年税收不低于1624万元)。该考核条款将列入正式合作开发合同。
(四)经营能力:竞投人须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类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产业园运营类:具有新能源低碳产业园开发运营经验,且其管理的物业基底占地面积不少于本次竞投地块的面积54,105.56㎡。
(2)工业企业类:属于金湾区鼓励类制造领域的企业,且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
(五)从业要求:具备工业项目开发、厂房建设及产业运营相关经验,能够严格按照规划及合同要求完成建设、验收及长期运营。
禁止条件: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土地交易、存在土地闲置不良记录的主体,不得参与竞标。
(六)资料要求: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查询报告、资金实力证明、相关经营业绩材料等,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由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投。
三、挂牌文件下载
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投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投要求
本次挂牌交易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投人须通过“粤公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投申请、报价及竞价,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网上竞投操作说明
竞投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实名注册,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须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粤公平”下载专区下载《用户手册》(下载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fwzn/detail?id=*开通会员可解锁*28873474)。
六、竞投资格申请和核验
竞投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投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投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投人的资格核验。
七、保证金交纳
取得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投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投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投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投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交易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2楼交易大厅);
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南涌路488号二楼201室);
质疑、投诉受理机构: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光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网址
“粤公平”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jyxt
珠海市双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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