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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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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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服务;

2. 最高限价:每年人民币壹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

3. 服务时限:2年;

4.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

二、项目内容

1. 为顾问单位的日常运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及法律风险评估;

2. 参与顾问单位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

3. 参与顾问单位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涉诉案件、疑难信访案件、涉及顾问单位的社会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研究讨论;

4. 参与顾问单位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 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参与相关诉讼、仲裁、复议案件的处理;

6. 积极参与顾问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

7. 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8. 办理顾问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律所

1. 依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 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列入过失信名单;

3. 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4. 具有2名以上律师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5. 办公所在地位于宿迁市区。

(二)律师

1.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情况;

2.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列入过失信名单;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四、询价响应材料

(一)询价响应材料需包含: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指派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认为证明自身条件的其他材料。

另,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认为证明自身条件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指派律师在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经历。

2.指派律师具有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

3.指派律师具备与法律专业相关的高级以上职称。

4.指派律师获得与律师执业、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行业表彰、奖励。

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宿迁市残联416办公室(宿迁市滨河路9号)。

(二)提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须密封《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六、成交原则

1.优选1家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要求供应商一次报价,报价后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恶性竞争的除外。

2.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小组拟定的评分标准(含提交资料情况、律所业绩、成员学历、成员经历、成员职称、价格因素、表彰奖励)进行打分,并将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确需在并列的投标人中确定先后顺序的,由评标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联系人:张娟,联系方式:8435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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