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数字化刑事诉讼实训平台” 建设项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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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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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数字化刑事诉讼实训平台

建设项目方案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网络信息时代刑事司法办案实战需求,破解传统刑事诉讼实训教学的痛点难点,提质增效《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综合模拟实训》等课程教学成效,全面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我系拟建设“数字化刑事诉讼实训平台”。

项目要求具备以下核心功能

1、全流程办案模拟功能:第一期侦查阶段以警综平台为模板,还原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线上流程,实现侦查阶段刑事办案全流程模拟操作;AI辅助案例生成、视频证据生成等,让学生体验实战化办案场景。

2、线上实训指引功能:搭建线上实训指导流程,打破课堂集体指导的局限,实现教师对学员的个性化实训指导,精准解决学生实训中的问题。

3、实训资源智能管理功能:实现案例、文书等实训指导材料的实时更新与智能查阅,保障实训资源的时效性与便捷性,为实训教学提供持续的资源支撑。

4、电子数据取证模拟指导功能:搭建电子数据取证模拟演练平台,配套模拟数据库、取证分析工具,同时通过视频指导、详细取证方案等形式,开展专业化取证教学。针对公安专业学生,重点培养其取证方法与法律应用能力;针对法学专业学生,侧重让其理解取证基本原理,掌握基础取证技术与相关法律要求。

5、新型涉网犯罪侦查模拟功能:搭建虚拟货币溯源分析等大数据分析模拟平台,开展新型涉网犯罪侦查的介绍与实操演练,让学生了解新型涉网犯罪的侦查特点与基本流程,培养数字化侦查思维。

6、其他辅助实训功能:一是建设实训案例库,收录经典及最新法律案例,配套详细案情、法律适用分析、判决结果及理由等内容,供学生自主学习、讨论与分析,培养法律思维;二是提供各类最新诉讼文书模板,配套起诉状、电子数据取证记录等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的写作指导,通过在线练习、批改反馈的模式,提升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三是打造法律数据库与资源中心,整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资源,为学生提供便捷的法律信息检索与学习渠道。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共计60万元。

三、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有教育软件开发实例的科技企业。

四、方案征集要求

1.应征方案材料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建设方案,包括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2.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3.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4.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5.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五、报名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提交: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法人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电子版,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714002699@qq.com。

3.应征单位现场咨询时间:6月8日上午9:30-11:30,报名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到校进行现场咨询,校方在行政楼111组织现场交流会,供应商指派1-2人参加交流会。

六、方案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供项目方案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项目纸质方案一式四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钟老师(收)。 项目电子版方案以PDF格式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714002699 @qq.com。

3.联系方式:钟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供应商。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采购人评审出本项目的最优招标方案,采购人公开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招标方案,亦可在本次招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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