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西环东路(物价局家属院1、2栋)房产及东侧配房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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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在金拍网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房产:

1、清苑建设路西(粮局二库)1幢15、16号房产(面积211.6m²),起拍价1348100元;

2、定兴县国泰南大街路西房产(面积302.4m²)及西侧配房(面积18.85m²),起拍价1508400元;

3、涞水县西环东路(物价局家属院1、2栋)房产(面积329.4m²)及东侧配房(面积60.345m²),起拍价1725000元;

4、高阳县公积金管理部的东园小区房产(面积247.8m²),起拍价1175900元。

有意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10万元整于竞价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账户,户名:保定市晟元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中国银行保定市高科技开发区支行。

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485-6号9号楼4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王女士

保定市晟元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须知

拍卖人(简称甲方):保定市晟元拍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开通会员可解锁*464XJ

固定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53398137@qq.com

联系地址: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485-6号9号楼4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部门房产”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二、竞拍标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4处房产

三、乙方应付保证金及参拍方式:开拍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账号名称:保定市晟元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保定市高科技开发区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参拍。

四、拍卖成交价款的确定与支付:乙方通过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为买受人。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余款一次性7日内交付。 (成交款缴纳账号名称:保定市晟元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保定市高科技开发区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拍卖佣金及其支付:乙方竞买成交后,须交纳5%拍卖佣金。

六、特别约定:竞买人应当承诺以不低于起拍价报价,否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竞买人报价,则本承诺自动免除。竞买人不遵守此项承诺,不参与竞买,导致标的物流拍的,扣除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可以重新进行拍卖。标的物交接规定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七、标的转移占有:乙方须按委托方要求交纳保证金,本次拍卖竞买人实地踏勘,竞拍成功后,标的面积、规划等以最终主管部门测量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款及佣金不予调整。

八、乙方依照《拍卖公告》向甲方提供证件后,根据本协议约定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签订本协议后,可领取竞买号牌,成为竞买人,参加拍卖竞买活动,履行竞买人权利及义务。拍卖叫价一经开始,乙方对拟竞买标的已无疑义。成为买受人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乙方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款项的、未办理交接过户手续的,其保证金做违约金没收,甲方有权收回标的,将标的另行拍卖。如重新组织拍卖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四节三十九条第二款:“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十一、纠纷解决:

协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特别约定事项:竞买人报名即表示对以上条款认可无异议!

十三、合同附件:

具体描述

涞水西环东路(物价局家属院1、2栋)房产,面积329.4平方米,房产证号:涞水县房权证涞水镇字第06495号,土地证号:涞国用(2006)第74号。用途:办公。到期日:2046年。

涞水西环东路(物价局家属院1、2栋)房产东侧配房,面积60.345平方米,房产证号:涞水县房权证涞水镇第06495号,未办理土地证。

标的所在地

标的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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