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7
发布于
广西贺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为规范推进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质量,保障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水稻:机械化耕地、机械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割、机械化烘干;2. 大豆、玉米、红薯、花生、油菜、小麦:机械化起垄、机械化(无人机)播种、机械化(无人机)植保、机械化收获、机械化烘干;3.撂荒地复耕复种。

(三)服务区域:本县辖区内。

(四)服务规模:服务面积8万亩(折合绩效任务面积2万亩),其中服务小农户面积需达60%以上。

三、遴选对象 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

四、遴选条件  

(一)资质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注册登记原则上满2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适当放宽。

(二)服务能力:拥有与服务环节匹配的农业机械、设施设备及持证操作人员,固定办公与机具存放场所;优先选用已安装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数据可接入监管平台的主体。

(三)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骗补套补、无转包分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农业项目黑名单。

(四)管理规范:服务台账、合同、档案齐全,服务价格合理,农户认可度高,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审计与绩效评价。

(五)其他要求:承诺服务质量、作业标准与时限,服从统一调度,按要求留存轨迹、台账等资料不少于3年。

五、优先遴选情形  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主体,承担粮油单产提升、撂荒地复耕、连片托管任务的主体,服务小农户占比高、带动能力强的主体,近两年度考核优秀、服务口碑好的主体。

六、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

1.《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信息;

3.农机具清单、设备照片、操作人员证件等;

4.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承诺书等;

5.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承诺及其他佐证材料。

七、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2.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到营业执照注册地乡(镇)人民政府业务部门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业务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符合性初审;

4.综合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择优确定拟入选主体;

5.公示确认: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并公示;

6.履约实施:按方案开展服务,接受全过程监管与验收。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3.各乡(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2)

九、纪律要求

申报主体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农业项目。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全程接受监督。

十、其他  本公告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附件2.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业务负责人联系表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下载:

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附件2.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业务负责人联系表.docx

关联文件: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