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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 第一章采购公告中采购范围修改为:
| 单位名称 |
工程类别 |
项目合同段 |
预估保险金额(万元) |
保险险种 |
服务内容 |
|||
| 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 |
保费上限金额(万元) |
团体意外伤害险费率(‰) |
保费上限金额(万元) |
|||||
| 华达公司 |
房建工程 |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新增服务区(赫山、军山铺、武陵) |
30000 |
1.56 |
46.80 |
0.95 |
28.50 |
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采购要求为各项目的保险出具保单,签订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 2、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足额按时赔付。 3、按照服务要求,开展保险宣传培训、事故预防、保险查勘等保险服务工作。 4、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评估。 |
| 华达公司 |
房建工程 |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G4株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6合同段 |
28000 |
1.56 |
43.68 |
0.95 |
26.60 |
|
| 华达公司 |
房建工程 |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临岳长段扩容工程 |
25000 |
1.56 |
39.00 |
0.95 |
23.75 |
|
| 机电分公司 |
机电工程 |
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岳阳龙湾段扩容工程 |
37100 |
1.6 |
59.36 |
|||
| 机电分公司 |
机电工程 |
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段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 |
43600 |
1.6 |
69.76 |
|||
| 机电分公司 |
机电工程 |
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株洲王十万(朱亭)至耒阳大市段扩容工程 |
58167 |
1.6 |
93.07 |
|||
| 信科公司 |
机电工程 |
电力设施承装修试项目 |
2000 |
1.6 |
3.20 |
|||
| 工程公司 |
土建工程 |
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 |
280000 |
1.718 |
481.04 |
|||
| 工程公司 |
后续工程 |
390000 |
1.56 |
608.40 |
||||
| 工程公司 |
土建工程 |
25000 |
1.53 |
38.25 |
||||
| 工程公司 |
路面工程 |
220000 |
0.87 |
191.40 |
||||
| 工程公司 |
房建工程 |
G4 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岳阳龙湾段扩容工程 |
15000 |
1.56 |
23.40 |
0.95 |
14.25 |
|
| 工程/工程分公司 |
养护工程 |
永州养护(含日常养护、养护工程) |
13000 |
1.718 |
22.33 |
1.53 |
19.89 |
|
| 工程/工程分公司 |
养护工程 |
郴州养护(含日常养护、养护工程) |
11000 |
1.718 |
18.90 |
1.53 |
16.83 |
|
| 养护公司 |
交安绿化 |
辰凤高速 |
15000 |
1.6 |
24.00 |
|||
| 养护公司 |
交安绿化 |
桂郴高速 |
23000 |
1.6 |
36.80 |
|||
| 合计 |
1215867 |
1569.74 |
359.47 |
|||||
二、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最高响应限价修改为:
最高响应总限价保费上限金额:19292100元;其中分项单价限价为: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上限金额:15697400元,团体意外伤害险保费上限金额:3594700元。
三、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补充:
9.5关于条款 最终条款以成交供应商报备条款为准,但其保障水平应确保不低于采购人需求。
9.6合同谈判 本次采购需求及条款样板基于现有业务需求拟定,如与监管规定不一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依据监管规定协商优化,确保最终方案合规且满足采购人风险保障需求。
四、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协议书第三节保险服务条款2.2支付方式原款修改为:
(1)工程公司、工程分公司、养护公司和华达公司项目
2.2.1 对于20万以上业务
首次支付: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保费总额的50%,承保人应在收到首期保费后次日,签发保险单。
中间支付:承保 6 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费的 30 %。
结算支付:本合同投保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前,30个自然日内支付保险费的20%。
2.2.2对于20万元(含)以下业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保费总额的100%。
(2)信科公司项目
2.2.1 对于20万以上业务
首次支付: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保费总额的 70%,承保人应在收到首期保费后次日,签发保险单。
结算支付:本合同投保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前,3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最终保险费的100%。
2.2.2 对于20万元(含)以下业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保费总额的100%。
2、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协议书三保险条件(六)付费日期修改为:
(1)对于20万以上业务
首次支付: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保费,承保人应在收到首期保费后次日,签发保险单。
中间支付:承保6 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费的 30%。
结算支付:本合同投保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前,30 个自然日内支付保险费的 20%。
(2) 对于20万元(含)以下业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保费总额的100%。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一保险条款措辞 “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以成交供应商报备条款为准)”修改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保险相关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依据监管规定协商优化,最终保险条款以成交供应商报备条款为准,但其保障水平应确保不低于采购人需求。)”
五、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响应人如对以上补遗书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