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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来源: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众网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市场化购电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介绍
1.1 2026年用电量约3900万kWh(未来一年估算数据),
1.2 电压等级:10KV。
1.3 电能质量:符合《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电压偏差≤±7%。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确保完成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经营异常名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以开标当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含链接跳转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以开标当日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5投标人必须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列入售电公司名录的售电企业(以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官网https://pm.gd.csg.cn公布的已注册售电公司为准,请提供证明文件,并需显示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
2.6投标人需具有广东省内购电服务的同类案例经验。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相关案例合同(年购电500万千瓦时含或以上合同,最少1份),要求清晰显示项目关键信息,如“购电”“交易电”“电力交易”“电力用户零售交易”等任意一项关键词或含同类意思表述关键词。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签署页等)。
2.7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含转授权),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形式及须知
项目 |
单价 |
备注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
固定价格金额(电量占比90%): 元/千瓦时 要求以“固定价格模式占比(90%)”中的固定单价报价,在履约期内不予变动。 |
3.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整体最终报价(人民币)。(须精确到小数点后XX.XXX位)。医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保证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内所获取的业务量与业务收入。
3.2本项目报价:报价中须包含现时政府对该产品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服务实施、运输、保险、装卸、售后服务等各项税费以及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3报价人在填报报价时,应根据公司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参与,即认为报价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
3.4 此表是报价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报名及相关文件的提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邀请公告网上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机电工程科(详细地址:后勤辅助楼二楼机电工程科2室)报名,提交报价表的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4.1供应商具有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要求资质的证明文件。
4.2提供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或社保终端机的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提交。
五、其他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采购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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