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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直流冷却水和#2直流冷却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直流冷却水和#2直流冷却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开通会员可解锁*-34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直流冷却水和#2直流冷却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公司现有6台燃煤发电机组和1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8.855万千瓦。自1993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至今,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武汉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先进企业”“全国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全国减排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作为华中和湖北电网的骨干电源点,对改善华中电网电源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被誉为“江城明珠”。公司一二、三期期六台机组取水水源为长江,用途为火力发电用水(贯流式)、厂区生活用水和厂外居民区生活用水,其中用于机组直流冷却的部分水源分别通过#1直流冷却水和#2直流冷却水排口经长河入长江。由于公司1-4号机组将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及12月服役到期,为进一步提升武汉江北电网的稳定性,同时也能为长江新区和武汉市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做出更多的贡献,公司现拟建设两台大型清洁高效先进的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替代现役1-4号机组,项目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两台机组投产。拟建机组仍采用一次循环、直流冷却方式,充分利用原一二期机组取、排水设施,降低工程投资。为了规范替代工程建设和排污口设置,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意见。
2.2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工作范围及服务期
2.3.1工作范围
2.3.1.1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研究工作,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参加政府主管部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专家评审会议,协助招标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文件。技术服务验收以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3.1.2提供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纸版(报告份数以满足各类审查需要、修改后最终版10份)和电子版(送审版和修改版)。
2.3.2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送审稿)编制,参与政府主管部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审查会议,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60天内协助招标人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意见。
2.4标段划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直流冷却水和#2直流冷却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服务。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项通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生态环境厅或生态环境部流域管理机构)评审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6 招标文件费:本招标文件不收费。
5.1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407。
招 标 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4701283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705
电子邮件:yr_pan@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