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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破解当前四川农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短缺难题,促进“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队伍提质增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培训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624号)文件要求,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对川南4市2024年度首批遴选认定的返乡创业指导员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比选公告,诚邀符合条件、有实力、有信誉、有意愿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返乡创业指导员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二批次)。
二、项目概述
(一)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通过培训,使返乡创业指导员深入掌握返乡创业相关政策,补齐其在创业指导工作中的能力短板,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通过系统赋能,助力农户、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人员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二)培训对象:已通过2024年度首批遴选认定且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指导员34名,其中:宜宾市32名,泸州市、内江市各1名(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三)培训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旬(具体培训时间以采购人根据工作进度确定时间为准)。
(四)培训时长:集中培训时长5天40个学时(不含报到时间),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五)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返乡创业政策法规解读;②创办企业的知识和技能;③网络创业知识与技能。重点培训创业指导能力,熟练掌握返乡创业政策,提升指导协调解决创业经营难题能力。
(六)培训方式:可采用多元化授课+实战化考核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七)培训师资:邀请熟悉返乡创业相关内容、教育培训经验丰富的老师授课。
(八)考核评价:①考核合格标准:考核总分达60分及以上,认定为培训合格;②合格证书发放:对考核合格人员,由承训机构颁发统一制式、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 ③补考机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参训人员,有1次补考机会(仅补考不合格模块)。
三、项目限价
该比选项目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以下标准供资金测算时参考:
(一)培训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人/天,包含住宿伙食、场地资料、培训期间交通等费用。
(二)师资费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以下(含高级工、技师)每学时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含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每学时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含高技能领军人才或相同层次人才)每学时1500元。
(三)学员交通补助标准:考勤率100%且培训合格的参训人员,按照3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
四、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工作完成。
(二)服务地点:宜宾市内。
(三)培训合格率:培训合格率需达到80%及以上。
(四)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综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保险费、加班费、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场地费、学习耗材费、证书制作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参选机构需自行考虑所有不确定因素,如出现因比选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比选机构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保密要求:项目成果归属采购人所有。中选机构在未经采购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严禁将项目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对外公布,违者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由采购人组织,承训机构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承训机构响应文件与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若存在明显问题或达不到培训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五、参选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18:00前提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正本1本,副本4本)。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7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邮编:644000,联系人:郭老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参选文件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双方签字并盖章,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的则无须提供)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情况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服务方案及报价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五)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
(六)参选资格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参选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备注:一经比选,无论参选单位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
八、比选程序
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评审小组根据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九、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10:00。
(二)比选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小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025年返乡创业指导员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二批次)服务方案及报价书
3.承诺书
4.综合评分标准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