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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长春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提供优质招标代理服务的社会机构。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若国家政策或学校机构调整导致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职能发生变化,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三)服务范围
入选的应征人协助学校办理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2.针对技术复杂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3.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5.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6.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7.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8.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9.整理评审报告及时送达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2.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要求应征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比选要求应征人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比选要求应征人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记录网页截图;
(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五)近三年(2023年-2025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六)外埠单位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七)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十)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征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服务要求
(一)入围单位接受我校委托期间,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委托的招标项目,精心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不得违法操作。
(二)入围单位必须委派专人担任项目经理,与我校对接,处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三)入围单位必须及时向我校通报委托项目的招标计划和进度。
(四)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入围单位方可将我校委托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对外发布。
(五)委托项目开标前三天内,入围单位须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我校参加开标、评标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六)招投标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入围单位要负责协调相关方,主动及时处理好有关质疑或投诉。
(七)委托项目结束后,入围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我校移交完整档案壹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计划书(如有)、计划批复书(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投标人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副本、评标专家签到表、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将项目的有关文档材料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八)入围单位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申请,入围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
(九)凡入围单位发生未按征集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进行招标的,征集人将视情形决定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入围单位承担)。
四、比选方式
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的响应情况、报价、服务承诺、公司资质、相关业绩、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排序,根据排序名单现场考察后确定入围单位。
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报价(20分) |
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照“报价基准”以折扣系数报价形式合理报价,过低的报价折扣系数,需投标人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解释说明,折扣系数由投标人在投标函及标书中一致写明(例如:投报0.9,即收费标准打9折),折扣系数不超过1.0 折扣系数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余投标人价格得分参照下述方法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价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2 |
企业业绩(22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2025年)内供应商承担过单个招标采购项目: 每提供一个预算超过1000万元工程类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的项目,得2分,共计10分; 每提供一个预算超过500万元货物类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的项目,得2分,共计6分; 每提供一个预算超过100万元服务类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的项目,得2分,共计6分; 注: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为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得0分。 |
| 3 |
经营年限(3分) |
3年-5年,得2分;6年及以上,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佐证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4 |
专职人员(23分) |
1.项目团队稳定,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的专职人员且未在其他机构兼职人数,5-7名,得4分;8-10名得6分,10人以上得8分。 2.专职且未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1名,得2分;2名及以上得4分。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得3分,初级1 分。 4.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具有吉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专职)人员培训合格证,以证明材料为准,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6分。 注: 上述1项须提供专职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上述2项须提供专职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上述3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应职称证书复印件; 上述4须提供专职技术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 5 |
硬件条件(20分) |
1.办公场所:办公场地≥400平方,得12分,200(含)-400(不含)平方,得9分,140(含)-200(不含)平方,得6分,140平方以下的得3分。(须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具备独立的档案室、资料库的,得4分。提供档案室照片,并提供面积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或其他可证明档案室面积的证明) 3.自有独立开标厅、独立评标厅、固定式投影设备及录音录像设备的,得4分。 注:上述1项须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述2、3项须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0分。 |
| 6 |
单位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12分) |
根据应答文件中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合理,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以下每项得2分,满分12分,不提供不得分:1.单位章程;2.组织机构图;3.财务管理制度;4.业务管理制度;5.质量管理制度;6.保密管理制度。 |
五、报名
(一)应征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每日8:00至16:00(北京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清晰彩色网页截图);
4.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企业(提供清晰彩色网页截图);
5.吉林省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可查,无违规标识(提供清晰彩色网页截图);
6.专职人员≥5名,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至少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类必备);项目团队稳定,负责人为专职且未在其他机构兼职;提供员工名单,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及承诺函;
7.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招标必备的场地和设备设施使用期一年以上,须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8.近3年(2023–2025)在吉林省完成政府采购业绩≥5项;高校货物类、工程类采购代理业绩各至少1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近3年(2023–2025)所代理各类项目受到质疑投诉事项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质疑函、质疑答复函、投诉函、投诉答复函、处理意见书);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应征人单位公章。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对照报名所需材料名称单独命名,PDF格式);
2.征集响应文件按照目录编码扫描为1个PDF文档;
3.报名邮箱:bcsfxyzbcg@163.com;
4.联系方式:白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在现场考察中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我校不承诺服务期内委托项目数量和金额,对拟招标采购项目,相关部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本次征集活动的具体条款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白城师范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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