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6年2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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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医用液氧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医用液氧配送服务;服务期限:3年;(一)配送医用氧应具备条件: 1、提供24小时全天侯免费技术服务(包括送氧及供氧设备维修); 2、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件; 3、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明确包含“液态医用氧”生产类目;同时持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覆盖液态医用氧相关生产或经营活动; 5、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确保医用液氧运输环节合规。具备医用氧低温配送车辆不少于3辆,以满足各种状况下的需求;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二)医用氧质量标准: 1、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的标准执行; 2、医用氧含O²不得少于99.5%(ml/ml); 3、医用氧性状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 4、配送的医用氧含O²不得少于99.5%(ml/ml)(根据铜氨吸收法检测)、酸碱度(甲基红与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分别加入盐酸进行检测),要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氧质量要求(说明:在本项目供货期内,如有最新医用氧标准需按最新标准执行)。送货时需随附产品检验报告; (三)应急措施需求: 1、能够提供临时钢瓶/杜瓦罐(PLC)供应、临时槽车(Road Tanker)供应; 2、提供24小时电话值班服务,当医用氧系统发生故障时,中标人3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问题; 3、当发生紧急用气时,中标人3.5小时内提供槽车供应液氧,3.5小时内供应杜瓦罐,特殊天气应急供氧优先满足采购人需要; ▲(四)医用氧专用设备要求 1、中标后须提供以下设备(医院已有场地): (1)5m³低温液氧储槽四台(须办理好《特种设备使用证》), 设计压力:0.8/0.1MPa,设计温度:-196/20℃,储槽要求液相、气相均为双阀,达到储槽和汽化器并联交替使用; (2)汽化器四套(≥100m3/小时); (3)低温阀要求:材质为不锈钢(CF8);适应温度:-196~+80℃; (4)安全阀要求:材质:不锈钢(CF8); 2、仪表由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限进行送检,并提供达到合格的检定报告。 3、安装要求 (1)负责安装低温液氧储槽及相关氧气输送管路等服务。 (2)收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5日内设备安装完毕并办好手续交付使用。 7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以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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