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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征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的通知》(鲁教馆函〔2025〕43号)要求,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结果(见附件)进行异议期公示。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来信、邮件请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12日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makaijun@dz.shandong.cn
附件:德州市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评选结果.xls
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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