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厦社区振安东路178号2栋103商铺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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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J02-N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D-2*开通会员可解锁*4-6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受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长安镇长安镇锦厦社区振安东路178号2栋103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出租或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202008102 经营性资产 46.27平方米 5年 3,700元/月 100元/月 18,500元 长安镇锦厦社区振安东路178号2栋103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n\n\n商铺租赁

三、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缴\n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n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点00分 前通过\n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点00分\n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不接受现金途径入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同一项目不接受分多笔缴纳)。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n(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n(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n(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n(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点00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点00分。\n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n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n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点00分\n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点00分。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n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1点00分,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6点30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初步竞得人/底价交易意向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如有其他意向人,可在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业主单位达成交易,或可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

1、租赁期内乙方的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须向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缴交;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向物业管理处缴交。\n2、租赁期内乙方须遵守物业管理处的《装修手册》、《消防管理规约》、《防火安全责任书》、《精神文明公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等文件。\n3、租赁物的雨污分流、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由乙方负责,该工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租赁物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领、年检等手续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n4、乙方应正常使用、爱护甲方租赁物和各项设备设施。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补漏及维修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维修费用。\n5、乙方缴纳租金需采用东莞市“村财”跨行代扣模式。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每月如期足额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不再提供供水、供电服务。\n6、如承租方(乙方)是企业法人的,代表企业来签订合同的人,自愿作为该合同乙方义务的共同承担人,具体如下: \n本人( ,身份证号码: )是承租方(乙方)的代表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租赁合同书。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本人自愿与承租方(乙方)一起,向出租方(甲方)共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交租义务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有关的义务及责任。\n7、本免租期,是基于乙方能履行整个租赁期而达成的,若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行完毕整个租赁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免租期的租金,补交的标准以起租月的租金金额一致。

十五、终次报价\n

十六、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830

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4楼401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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