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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新增1台DSA核技术利用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新增1台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凉亭片区,东三环以西,金马路以北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呼吸中心第一住院楼二层。
建设单位: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建设内容:拟在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呼吸中心第一住院楼二层预留的DSA复合手术室内,新增1台飞利浦Azurion 7M20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77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项目污染因子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使用时产生的X射线。通过理论估算结果,本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正常工作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有效剂量小于公众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对辐射工作人员的有效剂量小于职业人员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地方管理要求。
三、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在辐射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入口处设置工作信号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设置门灯联锁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对讲系统,机器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指示灯运行以警示不得进入控制区;在监督区设立警告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仅允许患者和相关医生进入,其余无关人员均不得随意进入。
(二)项目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求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射线装置场所四周及地面和屋顶采用相应的屏蔽措施对射线进行屏蔽,观察窗安装铅玻璃,医护、病人、污物通道进出防护门安装防护铅门。在X射线机床旁安装铅防护帘,在机头处安装悬挂防护屏,医生在手术室操作时身穿铅衣、戴铅帽、铅围脖等防护用具,同时使用铅悬挂防护屏和床侧防护帘进行防护。所用屏蔽体、防护用品均具有0.5mm铅当量,医生工作时实际受到两次防护,防护能力相当于1mm铅当量。本项目电缆共有2条路线,一个是空中桥架(上方悬挂的C型臂的电缆),一个地面下方是检查床的电缆。检查床的电缆从设备基座下方设置电缆桥架,自设备基座下方楼板开洞(直径80mm×2个)后在一层天花板吊顶内设置电缆桥架,检查床的电缆从楼下吊顶内电缆桥架分别进入控制室和设备间,不从控制室和设备间穿墙,楼板开洞处采用4mm厚铅板覆盖防护,覆盖超过缝边不小于50mm,并与防护铅板紧密贴合;上方悬挂的C型臂的电缆在上方吊顶内设置电缆桥架,电缆桥架穿墙后进入控制室和设备间,穿防护墙处采用直穿的方式,电缆桥架穿墙处设置4mm防护铅板,再用4mm厚铅皮包裹,长度为穿墙前后各30cm。通排风管道:机房排风管道从机房南侧屏蔽墙穿墙出机房排放。机房送风管道从机房东侧屏蔽墙穿屏蔽墙进入机房,机房送风管道从机房东侧屏蔽墙穿屏蔽墙进入机房,因本项目层流手术室风管较大无法斜穿,穿防护墙处采用直穿的方式,东侧屏蔽墙外设置4mm防护铅板,风管穿墙处再用4mm厚铅皮包裹,长度为穿墙前后各50cm,能够有效防止射线直接从风管照射出机房。
(三)建设单位拟在DSA控制台上、机房内诊疗床操作面板上均设置紧急停机按钮(各按钮与X线系统连接)。DSA系统的X线系统出束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按动任一紧急停机按钮,均可停止X线系统出束。
(四)为工作人员配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加强管理,运营单位在运营前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运营单位应明确各科室人员责任,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并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本建设项目运行后,纳入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应将操作规程、辐射安全应急预案、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等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从事辐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辐射诊疗工作。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须持证方能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防止个人剂量超过管理限值要求。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新增1台DSA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shbjspc@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