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25
发布于
新疆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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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RZB(2025)-Y020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采购一批食堂食材,包括粮油、副食品、果蔬、肉类。(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配送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4.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方式: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单位不予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新疆五家渠市城区学苑南路以西阳光康居一期第1238幢2层5号房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学苑南路以西阳光康居一期第1238幢2层5号房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北京时间),新疆五家渠市城区学苑南路以西阳光康居一期第1238幢2层5号房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鑫金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森 杨远菲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学苑南路以西阳光康居一期第1238幢2层5号房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正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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