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5-08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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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院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现进入市场调查阶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进行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类。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FSSZYYZWCG2026041501

3.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

4.服务期限:

(1)两年,计划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2)服务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如我院暂未确定新的服务单位,供应商应按原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继续履行义务,直至我院与新供应商完成交接。顺延期间的服务费按原合同单价及实际检测样品、频次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我院及新供应商完成交接。

5.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时需提交纸质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3)。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5)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8)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随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1)提供详细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书》,请严格按照以下排序内容进行编制,需编制封面(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目录及页码;本方案书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方案书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供应商简介(公司概况、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专利等反映履约能力的资料;

②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理解和关键工作内容的分析以及处理办法;

③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情况;

④ 服务团队

A、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含项目负责人、证后管理专员);

B、项目负责人:如有请提供其具有国家人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与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本单位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同一人只提供持有最高级别的职称证书);

C、证后管理专员:如有请提供其具有国家人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与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本单位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同一人只提供持有最高级别的职称证书)。

⑤ 证后管理专项方案;

⑥ 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

⑦ 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同一客户提供1份,最多提供5份(格式见附件7),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且针对每项合同(或业绩),需提供由客户签名盖章的验收合格资料或者由客户签名盖章的用户满意度评价,且必须为验收合格或满意程度为满意以上或类似的好评。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围标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五、报名交资料时间

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2.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佛山市中医院电信办公区3号楼5层总务科采购组,需从本院5号楼与MR室之间的通道进入电信大院,按指示牌指引到达总务科采购组(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指引)【备注:电信办公区为禁烟区】。

3.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备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电子邮箱:fs3921@163.com

5.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佛山市中医院

2026年5月8日

附件1:

[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为细化、量化落实全国排污许可制,明晰相关操作细节,我院拟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对我院排污许可证和丹灶新制剂中心排污许可证实施管理服务,供应商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据监测结果编制执行报告,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主要依据及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 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颁发的行业相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6.《2020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7.《佛山市中医院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P002Y);

8.《佛山市中医院丹灶新制剂中心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9P003U);

9.《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0号)

10.上述各类法律规制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在本文件(或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法律规制发生调整、修订或废止的,应以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双方无需另行确认。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测要求

1.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与《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的标准分析方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监测。

2.现场测试与采样操作过程中,应至少有 2 名监测人员同时在场。

(二)监测内容

1.佛山市中医院

序号

样品名称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点位

频次/天

频次/年

1

医疗废水

医疗废水排放口

pH、色度、BOD5、LAS、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流量、总氰化物、

1

3

4

粪大肠菌群

1

3

12

SS、CODcr

1

3

52

2

废气(无组织)

项目上风向参照点、下风向监控点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烷、氯气

4

4

4

3

噪声

厂外四周

厂界噪声(昼、夜)

4

1

4

4

油烟

油烟废气排放口1#~4#

饮食业油烟

4

1

1

5

证后管理填报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内容填报

1

1

12

备注:

1. 污水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2. 大气采样频率:每2小时采样1次,共采集4次,取最大测定值。

2.丹灶制剂中心

序号

样品名称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点位

频次/天

频次/年

1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排放口

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总氰化物、流量、急性毒性、动植物油、总有机碳*

1

1

2

色度

1

1

1

2

工业废气(有组织)

锅炉废气排放口

二氧化硫、烟尘(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1

1

1

氮氧化物

1

1

12

废气排放口2#

总VOCs

1

1

1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

1

2

废气排放口3#

总VOCs

1

1

1

非甲烷总烃

1

1

2

废气排放口4#

颗粒物

1

1

2

3

工业废气(无组织)

项目上风向参照点、下风向监控点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4

1

2

项目产污车间外1米

非甲烷总烃1h小时值、任意值

1

1

2

4

油烟

油烟废气排放口1#

饮食业油烟

1

1

1

5

噪声

厂外四周

厂界噪声(昼间)

4

1

4

6

雨水

雨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氨氮

2

1

4

7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内容填报

1

1

12

(三)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内容

1.佛山市中医院

序号

类别

内容

上报频次

填报要求

1

自行监测结果录入

手工监测、在线监测

每月结束前需完成人工采样,次月10日前将数据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每月依据排污证监测内容要求指定监测计划,按监测计划进行自行监测。

2

台账记录

基本信息

每月进行双方台账记录核对(纸质版及电子版),于下一季度或下一年的15日前报送。

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副本第19页

监测记录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3

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季度执行报告于下一季第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年度执行报告于下一年1月的20日前报送。

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副本第20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信息公开情况

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论

4

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当月公开、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依据国家排污许可证要求时间报送)

/

2.佛山市中医院丹灶新制剂中心

序号

类别

内容

上报频次

备注

1

自行监测

结果录入

手工监测

每月结束前需完成人工采样,次月10日前将数据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每月依据排污证监测内容要求指定监测计划,按监测计划进行自行监测。

2

台账记录

基本信息

每月进行双方台账记录核对(纸质版及电子版),于下一季度或下一年的15日前报送。

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副本第20页

监测记录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3

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年度执行报告于下一年1月的20日前报送。

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副本第21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信息公开情况

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论

4

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当月公开)

/

(四) 服务要求

1.合规性:所有监测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及时性:按监测方案规定的频次按时完成现场采样、分析及报告编制。常规监测报告应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 10个工作日内出具。

3.准确性: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承担因数据错误导致的法律责任。

4.规范性:采样过程规范,样品保存运输符合要求,实验室分析过程有完整质量控制。

5.保密性:供应商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我院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数据、内部管理信息等)负有严格保密责任。

6.本项目允许部分监测指标委外检测,委外检测指标数量≤2项,委外单位必须具备开展该委外检测指标所需的人员、设备、场地和技术能力。

7.我院将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按照约定标准扣减服务费用(考核标准详见附件8)。

四、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报价要求

1.报价不高于本项目的预算控制价。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3.报价须包含与上述证后管理全程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检测、交通、餐费、保险、安全防护、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

2

现场踏勘与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成交后,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所导致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除因我院原因造成的损失外,供应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风险提示: (1)请供应商充分评估项目实施场地内的既有障碍条件及各类不利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2)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策调整需增加监测、检测等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并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我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标的货物(如有)、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我院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

服务地点

佛山市中医院本部(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丹灶制剂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朝阳路11号)。

5

服务期限

1.两年,计划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2.服务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如我院暂未确定新的服务单位,供应商应按原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继续履行义务,直至我院与新供应商完成交接。顺延期间的服务费按原合同单价及实际检测样品、频次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我院及新供应商完成交接。

6

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1.供应商须向我院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实施进度、任务分工、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需服从我院人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3.供应商需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向我院报告。

7

验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有)或服务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和要求。若在供货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我院,只有供应商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我院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我院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要求及标准。

8

人员配置及要求

1.初始人员配置与提交:供应商应于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我院提交《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报告》(加盖公章),内容应至少包括: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2)证后管理专员:1名,须熟悉排污许可法规、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核心业务; (3)数据填报与合规审核员:可由上述人员兼任,但须在报告中明确其具体职责; (4)人员资料:上述人员的名单、岗位职责,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核心人员稳定要求:项目负责人、证后管理专员(以下合称“核心人员”)在服务期内应保持全程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计划内更换:供应商如需更换核心人员,应提前14日书面通知我院,说明更换理由,并提供继任人员的详细资料(含职称、同类项目经验、社保记录等)。经我院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

2.2例外情形(被动更换):因人员离职、重大疾病(需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供应商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我院,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及能力的替代人员,且需提供该替代人员的完整资料供我院备案。

2.3过渡期责任:在我院未就更换申请作出书面同意前,原核心人员必须继续履行全部职责,不得以“已申请更换”为由推诿、延迟或拒绝承担工作。

2.4紧急临时接替:核心人员突发丧失履职能力时,供应商应立即(2小时内)指定一名具备同等资格能力的人员临时接替工作,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我院。临时人员履职至我院书面同意新的人员正式任命为止。

3.非核心人员变动管理:除核心人员外的其他辅助人员发生变动,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交书面变动报告,并更新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新进人员须具备不低于原人员的相应能力。

4.甲方要求撤换人员的权利:我院如对供应商任何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或合规意识存在合理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因该人员失误导致执行报告逾期提交、数据错误被环保部门通报、不配合我院合理工作安排等),有权书面要求供应商在7日内撤换该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及时选派合格人员接替。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本条第5.2款追究责任。

5. 违约处罚

5.1 擅自更换核心人员: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证后管理专员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我院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累计发生三次或以上的,我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 拒绝或逾期撤换人员: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合同约定撤换人员的,每延迟一日,应向我院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延迟超过7日的,我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 证明材料造假: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存在虚假情形的,我院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给我院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整改费用、第三方替代服务费用等)。

9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分四期等额支付,每六个月为一期。供应商每期服务期满且经我院考核合格后,供应商凭等额完税发票向我院申请付款,我院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费用。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附件2:

佛山市中医院总务科采购项目

报名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E-mail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报名文件目录

序号

提供资料

页码

自行审核情况(√)

备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3

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法人代表证明书(按公告附件5格式提供)。

5

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法人授权书(按公告附件6格式提供)。

7

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

授权代理人及报名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9

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11

《项目实施方案书》一式伍份(加盖公章),随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备注:报名时此项无需提供

附件4: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佛山市中医院)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院内购前市场调查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符合市场调查公告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佛山市中医院: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单位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6:

法人授权书

佛山市中医院: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 (姓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代表,参与贵方的采购项目,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联系手机电话:

授权生效日期: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7:

拟提供的业绩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的,视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无用户。

附件8:

合同文本

2026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项目合同书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2026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亲仁路6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9P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祖庙支行

帐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07122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FSSZYYZWCG2026041501

3.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4.合同期限:2年,自 日至 日止。

5.服务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如甲方暂未确定新的服务单位,乙方应按原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继续履行义务,直至甲方与新供应商完成交接。顺延期间的服务费按原合同单价及实际检测样品、频次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新供应商完成交接。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水源、电源接口,实施期间所需水、电由甲方无偿提供。如乙方不合理地浪费甲方提供的水、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浪费部分对应的费用。

3.甲方委派:张振楚,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作为佛山市中医院区域现场负责人;刁志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作为佛山市中医院丹灶新制剂中心区域现场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验收乙方的工作,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甲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如对乙方任何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或合规意识存在合理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因该人员失误导致执行报告逾期提交、数据错误被环保部门通报、不配合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等),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在7日内撤换该人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及时选派合格人员接替。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本条第七条第9款追究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乙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责令乙方及时整改、完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工作要求和监督工作。

6.甲方定期对乙方的维护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约定标准扣罚当次可结算维保费用(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2)。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要求提供相关专业服务。负责现场采样、检测,按时出具检测报告以及完成相关数据的上传和填报工作。

2.乙方保证其所进行的服务符合国际通用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当服务的个别部分不在通用标准涵盖的范围内时,乙方将通知甲方,甲方保证本合同委托事项完全出于合法的商业目的而要求的服务。

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安排相应能胜任的专业人员,应自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报告》,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名单、岗位职责,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须保证其参加本项目的核心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计划内更换:乙方如需更换核心人员,应提前14日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更换理由,并提供继任人员的详细资料(含职称、同类项目经验、社保记录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

(2)例外情形(被动更换):因人员离职、重大疾病(需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及能力的替代人员,且需提供该替代人员的完整资料供甲方备案。

(3)过渡期责任:在甲方未就更换申请作出书面同意前,原核心人员必须继续履行全部职责,不得以“已申请更换”为由推诿、延迟或拒绝承担工作。

(4)紧急临时接替:核心人员突发丧失履职能力时,乙方应立即(2小时内)指定一名具备同等资格能力的人员临时接替工作,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临时人员履职至甲方书面同意新的人员正式任命为止。

(5)非核心人员变动管理:除核心人员外的其他辅助人员发生变动,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变动报告,并更新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新进人员须具备不低于原人员的相应能力。

4.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任何因乙方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所有损失和责任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小组及任务分工、项目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组织、协调;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展。

6.乙方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防盗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如属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指派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8.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策调整需增加监测、检测等服务内容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款为含税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检测、交通、餐费、保险、安全防护、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

2.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分四期等额支付,每六个月为一期。乙方每期服务期满且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凭等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费用。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汇款至乙方账户。

第五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有)和服务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并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若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乙方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甲方,只有乙方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甲方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要求及标准。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不可抗力持续30天以上,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失误、失职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2.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乙方业务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调查或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应当负责解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列入违规失信供应商黑名单;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6.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累计;逾期15日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证后管理专员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累计发生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合同约定撤换人员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延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存在虚假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整改费用、第三方替代服务费用等)。

11.乙方开展测试或现场采样时,如果实际到场监测人员少于2人或实际采样频次低于合同约定频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累计发生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出现质疑、投诉、检举、控告等事项导致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的,继续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违法或影响他人利益的,应中止签订或履行合同。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要求中止签订或履行的,应中止签订或履行。

3.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及《成交/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4.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等形式)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6.本合同签约地:广东省佛山市;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8.本合同(含附件)共计XX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9.合同附件1:《用户需求书》、附件2:《承诺书》、附件3:《维护服务考核表》、附件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5:《廉洁协议》。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法人/负责人: 法人/负责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用户需求书

备注:以公告文件为准,在签订合同时补充。

合同附件2:

承诺书

佛山市中医院:

我单位已了解《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环境管理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自行监测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如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对贵院不良后果,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合同附件3:

维护服务考核表

备注:以公告文件为准,在签订合同时补充。

合同附件4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甲、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贯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组织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4.甲方应向乙方告知项目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隐患、安全问题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5.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并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6.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等造成的事故,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安全措施,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遵守施工工程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和劳动纪律开展作业,积极落实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乙方负责项目所有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向甲方提供组织相关人员名单;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必须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5.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害性较大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乙方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无证、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进场作业。

7.严格履行特种作业工作告之审批制度,动火、架设临时用电线作业必须经用户和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8.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者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偿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委托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10.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11.乙方不得纵容、包庇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

12.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3.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及劳保用品、设施器具,并保证使用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4.每天开工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执行危险预知训练,针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对象、工种制定防范措施,并将危险预知训练内容填写在《安全日记》上。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不能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17.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险及工伤保险保障等,因乙方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18.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19.如乙方违反规定聘用未经过岗位安全和技能培训考核,未获得甲方对作业岗位的认定和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作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退相关人员,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20. 施工单位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符合本单位的消防制度,配备合理的消防人员,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

21.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2. 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施工现场发现施工人员现场吸烟扣罚1000元/人;施工现场发现烟蒂扣罚500元/个),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3.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施工现场发现乱接电线扣罚500元/次),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2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现 场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扣罚500元/人次,当事人重犯加倍处罚)。熟知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对于发生水、电、火患等警情的除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外,对我院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500~5000元/次。

25. 施工企业应教育本企业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及文明施工活动,努力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确保施工现场施工生产的安全。

26. 施工企业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提出整改,对于整改情况要全程追踪,并应及时反馈;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和行为,要坚决制止,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7. 施工现场电工负责对现场用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并作好记录,确保机具不带病运转,漏电动作无误。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布设施工用电线路设备,安装施工机具。

28. 作好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工人要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院区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修,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不得滞后于工程的施工进度。

29. 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需向甲方申请高空作业票,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实施。对高空作业人员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或穿戴不规范、不系保险绳、不采取保护措施等违反高空作业规范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

30. 擅自改动建筑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如拆除或破坏承重的梁、板、柱、剪力墙、承重墙等),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的。除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或补强加固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1. 施工时凡钻孔洞的(如穿楼板安装给、排水管、穿墙面施工等),施工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且开、封洞口时须连续不间断施工。对我院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

32. 依附天花安装设施的(如安装输液导轨、灯盘、挂件等),安装件需与楼板直接固定。如果依靠天花安装造成意外的,除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3. 除指定的建筑材料、垃圾暂存点外,严禁在院区内堆放各种建筑材料与垃圾。一经发现,每次予以5000-10000元的扣罚,情节严重或不听指引者,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乱倾倒垃圾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必须服从建材、垃圾暂存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34. 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本责任书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5.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再次违反,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补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佛山市中医院

合同附件5

廉洁协议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为进—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3.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内容执行。

4.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如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1.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验收并办理入库等手续,对采购内容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2.严禁索要或接受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3.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4.不得参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5.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7.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其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8.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9.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0.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工作人员。

11.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12.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条 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1.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2.不得将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3.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活动,不得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4.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6.不得为甲方人员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7.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9.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10.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与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在医疗卫生系统内给予通报,并给予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独立有效。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佛山市中医院

附件9:

维护服务考核表

用户: 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 考核服务期: 年 月- 年 月

考核项目和内容

分值

评分

备注

执行报告提交: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按时、规范提交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20

台账管理:建立并维护完整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

10

自行监测管理: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组织自行监测,并出具合规监测报告;及时录入或报送监测数据。

15

信息公开:按许可证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10

证后合规排查:协助我院应对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提前排查问题并整改。

10

服务响应:对我院提出的咨询或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解决。

10

档案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记录、报告、往来文件等资料应完整、规范归档,并按时移交我院

15

职业形象与服务礼仪:服装统一整洁,工牌佩戴规范;服务态度良好。

10

总体考核评价得分(合计)

100分

考核标准:

1. 总体考核评价得分≥ 80分,不扣款。

2. 总体考核评价得分在70分(含)至 80分(不含)之间,扣除当次可结算服务费用的5%。

3. 总体考核评价得分在65分(含)至 70分(不含)之间,扣除当次可结算服务费用的10%。

4. 总体考核评价得分< 65分,扣除当次可结算服务费用的20%。

用户签字(盖章): 服务单位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附件10:

报价书

一、佛山市中医院本部

序号

样品名称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次/2年

单价

2年小计(元)

1

医疗废水

医疗废水排放口

pH、色度、BOD5、LAS、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流量、总氰化物、

24

粪大肠菌群

72

SS、CODcr

312

2

废气(无组织)

项目上风向参照点、下风向监控点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烷、氯气

128

3

噪声

厂外四周

厂界噪声(昼、夜)

64

4

油烟

油烟废气排放口1#~4#

饮食业油烟

8

5

证后管理填报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内容填报

24

两年合计(元)

二、丹灶制剂中心

序号

样品名称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次/2年

单价

2年小计(元)

1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排放口

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总氰化物、流量、急性毒性、动植物油、总有机碳*

4

色度

2

2

工业废气(有组织)

锅炉废气排放口

二氧化硫、烟尘(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2

氮氧化物

24

废气排放口2#

总VOCs

2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4

废气排放口3#

总VOCs

2

非甲烷总烃

4

废气排放口4#

颗粒物

4

3

工业废气(无组织)

项目上风向参照点、下风向监控点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6

项目产污车间外1米

非甲烷总烃1h小时值、任意值

4

4

油烟

油烟废气排放口1#

饮食业油烟

2

5

噪声

厂外四周

厂界噪声(昼间)

32

6

雨水

雨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氨氮

16

7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内容填报

24

两年合计(元)

两年总计(元)【 一 + 二 】

两年总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备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

2.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3.请严格按照本报价表报价,更改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的报价单为无效报价单

4.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单

5.本报价表纸质版,由供应商在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

6.人民币大写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26.5.8[2026和2027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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