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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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7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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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院采购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现进入市场调查阶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参加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类。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2.项目编号:FSSZYYZWCG2026042001

3.项目预算金额:26万元。

4.服务期限:两年,计划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5.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定的汽车维修经营资质,其中小型车维修类别须为二类及以上。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时需提交纸质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3)。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5)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8)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随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1)提供详细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书》,请严格按照以下排序内容进行编制,需编制封面(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目录及页码;本方案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方案书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供应商简介(公司概况、维修设备、设施、工具、器具配置情况)

② 维修场地和承接能力;

③ 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④ 维修团队情况;

A、提供维修团队名单;

B、如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请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工种)为汽车维修类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同一人只需提供其最高级别的证书; C、提供上述《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⑤ 总体服务方案;

⑥ 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理措施;

⑦ 服务便捷性(提供固定维修点与我院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佛山市中医院院本部(南门)的导航距离截图);

⑧ 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同一客户提供1份,最多提供5份(格式见附件7),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且针对每项合同(或业绩),需提供由客户签名盖章的验收合格资料或者由客户签名盖章的用户满意度评价,且必须为验收合格或满意程度为满意以上或类似的好评。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围标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五、报名交资料时间

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2.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佛山市中医院电信办公区3号楼5层总务科采购组,需从本院5号楼与MR室之间的通道进入电信大院,按指示牌指引到达总务科采购组(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指引)【备注:电信办公区为禁烟区】。

3.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备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电子邮箱:fs3921@163.com

5.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佛山市中医院

2026年5月7日

附件1:

[采购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技术要求

医院目前共有16辆汽车,经医院审批同意,选取一家有资质的服务单位作为我院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期限为2年,预计费用26万元,工时费、配件材料费、外加工费的占比以及年审台次数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占比

备注

1

维修费部分(工时费)

22%

2

配件材料费

77%

3

外加工费

1%

4

代办年审费

16台次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保养,保证维修质量,按规定时间完成;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定期提醒我院按时保养。

2.免费办理货车进城证,协助办理汽车年审、环保等。

3.汽车维修前,须由我院指定管理人员在施工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保养的项目后,方可进行。维修完毕后,需经我院指定人员在维修费用清单上签名挂账,留存1份维修费用清单后即可提车。

4.如我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配合我院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协助其办理车辆的定损以及索赔手续,确保我院车辆能及时维修与理赔。

5.对我院车辆损坏的零配件,能修则修。如确需更换的,必须先征得我院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零配件要妥善保管,并在竣工交车时退还予我院。

6.响应时间:接到我院电话报障通知后,60分钟内到场(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取车;如需拖车,应接到我院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安排出车。

7.如有附带优惠或免费增值服务请另外列明。

8.对照执行相关法律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023;

(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

(4)《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5)广东省和佛山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现行有效的行业管理条例、规章等;

(6)上述各类法律法规及标准以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版本为准。

三、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2.报价须包含全程维修保养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安全防护、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

2

现场踏勘

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一旦成交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我院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风险提示: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我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标的货物(如有)、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我院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

服务期限

两年,计划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5

验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有)或服务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和要求。若在供货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我院,只有供应商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我院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我院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要求及标准。

6

付款方式

1.供应商须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及电脑打印的《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结算单》(见合同附件2),其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须由我院代表填写服务评价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及归档。

2.对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维修项目,须提前征得我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实行据实结算,每三个月为一期。我院凭等额完税发票及结算单办理结算,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

5.汇款至乙方账户。

附件2:

佛山市中医院总务科采购项目

报名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E-mail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报名文件目录

序号

提供资料

页码

自行审核情况(√)

备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3

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法人代表证明书(按公告附件5格式提供)。

5

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法人授权书(按公告附件6格式提供)。

7

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

授权代理人及报名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9

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11

《项目实施方案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随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备注:报名时此项无需提供

附件4: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佛山市中医院)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院内购前市场调查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符合市场调查公告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佛山市中医院: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单位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6:

法人授权书

佛山市中医院: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 (姓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代表,参与贵方的采购项目,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联系手机电话:

授权生效日期: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7:

拟提供的业绩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的,视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无用户。

附件8:

合同文本

采购2026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项目合同书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采购2026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合同书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亲仁路6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9P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祖庙支行

帐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07122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采购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2.项目编号:FSSZYYZWCG2026042001

3.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4.合同期限:两年,自 日至 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条款自动终止;但是,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完全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且乙方未提出异议的,该服务仍受本合同条款约束,但双方均不得以此作为合同自动续展的证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2.甲方车辆进厂时应登记油料、里程数。

3.甲方向乙方交车前,应清理、带走车内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等,否则,如有丢失或损坏,甲方自行负责。

4.汽车维修时,须由甲方指定管理人员在施工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保养的项目后,方可进行施工。维修完毕后,需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指定人员在维修费用清单上签名挂帐,留存1份维修费用清单后即可提车。

5.甲方指派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负责执行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工作,并做好必要的内部安排,协助乙方所派员工提供工作方便,以便于项目的顺利开展。

6.在任何合理时候,甲方对乙方指定专业人员的主要工作表现不满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将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要求提供相关专业服务。严格执行《汽车修理技术标准》,保证维修质量,按规定时间完成。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并定期提醒甲方进行车辆保养。

2.乙方指派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3.在维修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损坏零件的,由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车辆不能正常行驶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年检有关业务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出车,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协助其办理车辆的定损以及索赔手续,确保甲方车辆能及时维修与理赔。

7.对甲方车辆损坏的零配件,能修则修。如确需更换,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零配件要妥善保管,并在竣工交车时退还予甲方。

8.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下降,未能达到甲方的需求;甲方第一次以口头告知,第二次书面通知,达到三次或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响应时间:接到甲方电话报障通知后,60分钟内到场(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取车;如需车辆救援服务时,应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安排出车。救援时间按照乙方地址距离救援地点每50公里不超过2小时计算。

第四条、服务承诺

1.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代办车辆年审、季审二保服务及汽车使用相关的附属服务。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车辆的年检和季检日期,提前通知甲方,并做好跟踪服务。

2.乙方优先安排甲方车辆维修,并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尽量缩短维修车辆的停场时间,不收取加急维修费用。

3.凡进厂维修车辆,在保修公里数或保修期内,非人为事故,所更换的零配件需要返工时,免收材料、工时费。其余故障则免收工时费。

4.如在维修过程中,增加项目或遇上难度较高的项目未能在约定时间交车的,应提前2小时通知车主,并解释维修情况。

5.质量保证

维 修 项 目

法规质量保证期

整车修理

20000公里或100日

总成修理

20000公里或100日

二级维护

5000公里或30日

一级维护

2000公里或10日

小 修

2000公里或10日

专项修理

2000公里或10日

喷 漆

20000公里或100日

6.免人工费维修项目:

编 号

维 修 项 目

1

更换机油、机油格

2

更换汽油格

3

更换空气格

4

更换冷却液

5

更换波箱油

6

更换灯泡

7

更换雨刮片

8

更换轮胎

9

更换喇叭

10

更换车牌

11

调整灯光

12

调整前束、后束、废气、刹车、离合、手刹

13

过线检测(包括废气、轴重、前束、后束,刹车、灯光)

14

全车花处点漆

15

洗车(进场维修车辆)

16

吸尘(进场维修车辆)

17

局部打蜡(进场维修车辆)

18

电脑检测

7.优质服务承诺

(1)透明修车承诺:从配件拆装到对比报价,车主可全程监督或适时查看,对本公司配件报价可货比三家,是否维修全由甲方自己作主。

(2)免费拖车承诺:紧急拖车随叫随到,佛山大市内拖车全部费用免收,广东省内佛山市外拖车(如深圳、肇庆)只收取路桥费,其它费用(如燃料费、拖车费、住宿、伙食费等)全部免收。

(3)上门及代步车服务:可以派人上门取车,维修好后再派人送车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送车到厂维修,乙方可另有专车接送。

(4)免费代办、代买服务内容:提供代办货车进城证、购买有关车辆的费用服务(如车船税、年票、保险、营运费等),并免收服务费,代办有关车辆证件及驾驶证的遗失补办手续,代办小货车通行证、代理事故保险索赔手续。

(5)免费培训讲座:可为司机半年举办一次安全驾驶及汽车知识日常保养专题讲座,可免费提供课室。

(6)电脑建档:建立电脑维修档案。任何时候都可以查看车辆以前的维修资料,对每台维修的车辆还建立一份原始纸质档案,以备随时查询。售后跟踪服务部还会适时提醒车主保养、年审及车辆需买的费用等。

(7)节假日及夜间服务:24小时急救专线:XXXXXXXXXXXX。当车辆发生故障需要援助时,只要拨打该专线电话,立即派出救助队伍快速到达,并现场帮助客户维修车辆,若现场无法维修的,则由专业拖车拖回修理厂作进一步检查。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参照标准

核定收费率

1

维修费部分

按照*开通会员可解锁*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协会报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项目价格汇编》执行:

项目维修费=项目工时收费标准×工时收费率

工时收费率

小写:***%

大写:百分****

2

配件材料费

按合法渠道的实际进货价为基准: 配件材料费=实际进货价 ×(1+上浮率)

上浮率

小写:*** %

大写:百分**

3

外加工费

按委托外加工成交价为基准: 外加工费=发外加工费 ×(1+上浮率)

上浮率

小写:*** %

大写:百分**

4

代办年审费

按年审机构核定的正常收费凭单实报实销

核收代办服务

小写:***元/辆

大写:*****元/辆

(全包,含上线检测、例行检查等)

(二)支付方式:

1.乙方须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及电脑打印的《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结算单》(见附件2),其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须由甲方代表填写服务评价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及归档。

2.对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维修项目,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实行据实结算,每三个月为一期。甲方凭等额完税发票及结算单办理结算,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

5.汇款至乙方账户。

第六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有)和服务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并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若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乙方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甲方,只有乙方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甲方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要求及标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不可抗力持续30天以上,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失误、失职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2.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乙方业务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调查或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应当负责解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列入违规失信供应商黑名单;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6.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累计;逾期15日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出现质疑、投诉、检举、控告等事项导致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的,继续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违法或影响他人利益的,应中止签订或履行合同。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要求中止签订或履行的,应中止签订或履行。

3.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及《成交/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4.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等形式)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6.本合同签约地:广东省佛山市;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8.本合同(含附件)共计XX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9.合同附件1:《用户需求书》、附件2:《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统一结算单(格式)》、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4:《廉洁协议》、附件5:《佛山市禅城区机动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法人/负责人: 法人/负责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用户需求书

备注:以公告文件为准,在签订合同时补充。

合同附件2:

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统一结算单(格式)

客户信息、车辆信息及里程表读数、工单编号、进出厂时间、相关人员信息等

(维修企业自行设计)

维修(保养)项目内容

工时定额标准

收费率%

维修费(元)

1

001

2

3

529

维修费小计(元)

更换配件内容

数量

配件来源

进货单价(元)

上浮率%

实收金额(元)

1

原厂/副厂

2

原厂/副厂

3

原厂/副厂

原厂/副厂

配件材料费小计(元)

外加工项目内容

数量

发外加工费(元)

上浮率%

实收金额(元)

1

2

外加工费小计(元)

本次维修质保期: 公里或 天; 结算金额合计: 元

顾客验收

满意度评价

维修价格、收费合理性评价: □较合理 □尚可以 □不合理

维修技术专业性评价: □很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很差

客户签名: 时间:

进厂检验员: 出厂检验员:  制表审核:

注:必须使用此统一结算单格式,并用A4多联针式打印,由客户签名确认后方能办理结算手续。

合同附件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甲、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贯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组织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4.甲方应向乙方告知项目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隐患、安全问题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5.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并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6.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等造成的事故,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安全措施,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遵守施工工程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和劳动纪律开展作业,积极落实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乙方负责项目所有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向甲方提供组织相关人员名单;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必须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5.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害性较大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乙方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无证、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进场作业。

7.严格履行特种作业工作告之审批制度,动火、架设临时用电线作业必须经用户和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8.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者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偿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委托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10.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11.乙方不得纵容、包庇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

12.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3.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及劳保用品、设施器具,并保证使用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4.每天开工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执行危险预知训练,针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对象、工种制定防范措施,并将危险预知训练内容填写在《安全日记》上。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不能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17.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险及工伤保险保障等,因乙方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18.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19.如乙方违反规定聘用未经过岗位安全和技能培训考核,未获得甲方对作业岗位的认定和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作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退相关人员,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20. 施工单位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符合本单位的消防制度,配备合理的消防人员,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

21.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2. 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施工现场发现施工人员现场吸烟扣罚1000元/人;施工现场发现烟蒂扣罚500元/个),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3.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施工现场发现乱接电线扣罚500元/次),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2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现 场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扣罚500元/人次,当事人重犯加倍处罚)。熟知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对于发生水、电、火患等警情的除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外,对我院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500~5000元/次。

25. 施工企业应教育本企业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及文明施工活动,努力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确保施工现场施工生产的安全。

26. 施工企业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提出整改,对于整改情况要全程追踪,并应及时反馈;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和行为,要坚决制止,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7. 施工现场电工负责对现场用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并作好记录,确保机具不带病运转,漏电动作无误。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布设施工用电线路设备,安装施工机具。

28. 作好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工人要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院区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修,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不得滞后于工程的施工进度。

29. 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需向甲方申请高空作业票,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实施。对高空作业人员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或穿戴不规范、不系保险绳、不采取保护措施等违反高空作业规范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

30. 擅自改动建筑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如拆除或破坏承重的梁、板、柱、剪力墙、承重墙等),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的。除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或补强加固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1. 施工时凡钻孔洞的(如穿楼板安装给、排水管、穿墙面施工等),施工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且开、封洞口时须连续不间断施工。对我院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

32. 依附天花安装设施的(如安装输液导轨、灯盘、挂件等),安装件需与楼板直接固定。如果依靠天花安装造成意外的,除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3. 除指定的建筑材料、垃圾暂存点外,严禁在院区内堆放各种建筑材料与垃圾。一经发现,每次予以5000-10000元的扣罚,情节严重或不听指引者,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乱倾倒垃圾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必须服从建材、垃圾暂存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34. 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本责任书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5.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再次违反,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补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佛山市中医院

合同附件4

廉洁协议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

为进—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3.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内容执行。

4.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如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1.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验收并办理入库等手续,对采购内容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2.严禁索要或接受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3.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4.不得参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5.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7.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其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8.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9.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0.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工作人员。

11.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12.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条 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1.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2.不得将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3.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活动,不得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4.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6.不得为甲方人员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7.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9.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10.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与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在医疗卫生系统内给予通报,并给予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独立有效。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佛山市中医院

附件9:

报价书

序号

项目

参照标准

核定收费率

1

维修费部分

按照*开通会员可解锁*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协会报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项目价格汇编》执行:

项目维修费=项目工时收费标准×工时收费率

工时收费率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2

配件材料费

按合法渠道的实际进货价为基准: 配件材料费=实际进货价 ×(1+上浮率)

上浮率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3

外加工费

按委托外加工成交价为基准: 外加工费=发外加工费 ×(1+上浮率)

上浮率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4

代办年审费

按年审机构核定的正常收费凭单实报实销

核收代办服务

小写: 元/辆

大写: 元/辆

(含上线检测、例行检查等)

备注:

1.收费率和上浮率应≤100%,不能为负数,分子必须为整数;收费率和上浮率必须为固定值(如80%),不得为区间值(如90-95%),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3.请严格按照本报价表报价,更改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的报价单为无效报价单

4.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单

5.本报价表纸质版,由供应商在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

6.人民币大写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26.5.7[采购2026和2027年度汽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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