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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
新疆杞福机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场址位于八家户牧业四队。机场定位为A1级通用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3B非仪表跑道。本期工程主要建设1条长1800米、宽30米的跑道、1条垂直联络道、7个(5B2H)机位的机坪、610平方米的航管用房及塔台,以及空管、消防救援、供电等设施,配套建设空管、消防救援、场内水电、供热锅炉、油车棚、特种车库、职工生活用房等公辅工程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环保工程。本期目标年2030年,远期目标年2050年。项目总投资12624万元,拟用地面积65.2804公顷。机场主要功能为开展空中游览观光、短途客货运输、农林作业、应急救援及飞行培训等通用航空业务。中远期发展成为北疆通用机场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工程不涉及中央、自治区及兵团等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各项工程均不占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约10.8千米(艾比湖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 |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占地范围内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水浇地,施工期将破坏机场占地内农田生境,生物量损失约336.46吨,导致鸟类生境损失与破碎化,但周边存在同质替代生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机场区域由农田转为人工建筑,鸟类群落结构将发生变化,部分本地鸟类数量可能减少。 ②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场使用范围垂直高度为900米,范围为23千米×12千米,航空器离场后向东偏南飞行约11.6千米至强制报告点P165(H=2700米)加入航线;周边航路航线有J87(H≥2850米)、H69(H≥2600米/4719米)、H70(H≥4237米/5107米)、X56(H≥4050米)等;或飞行约46.8千米至博乐机场(H≥1500米)。受大气中的含氧量限制,大多数鸟类的飞行高度在400米至1400米(一般低于1000米),小型鸟类不超过400米、无高飞能力的约在300米至500米之间或离地面仅为100米至200米,甚至掠地而过。50%的雀形目鸟类夜晚(日落30分钟至40分钟后)飞行时在离地面400米至700米以上。航空器离场后向东偏南飞往强制报告点P165途中经过一处鸟类迁徙通道,该通道大致呈南北向沿精河廊道分布,鸟类在此区域迁飞高度在400米至1400米,而航空器经过迁徙通道时的高度大于2500米,航空器飞行对该区域候鸟迁徙造成的影响较小。 艾比湖湿地鸟类重要停歇地不在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作为关心点,从飞行程序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对其影响。艾比湖湿地是众多候鸟迁徙的重要栖息地,每年有大量的候鸟在此歇息和繁衍。从时间关系上,候鸟的迁徙和繁殖季节通常在春季和秋季,这些季节机场需要注意飞行安全,以避免与迁徙鸟类发生冲突。从空间关系上,艾比湖湿地鸟类重要停歇地位于精河通用机场北部18千米处。通过叠加分析,精河机场西侧本场起降航线北端与艾比湖湿地候鸟迁徙通道存在空间重叠,对此建设单位对飞行程序进行优化,在鸟类活动频繁时节仅使用本场东侧起降航线五边盘旋上升,东侧航线可与候鸟迁徙范围保持水平间隔,对候鸟迁徙的影响较小。 ③主要保护措施 核心目标是减缓对鸟类的影响并防范鸟击风险。在施工期,措施以管理和避让为主,包括: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作业对周边植被和生境的进一步破坏;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开鸟类繁殖季节;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严禁猎捕鸟类、拾取鸟卵;对施工区域表土剥离并单独保存,用于后期生态恢复。运营期重点构建多层次的鸟类保护与鸟击防范体系,通过生境管理消除吸引源,对飞行区草坪进行定期修剪,并同步开展灭虫、灭鼠工作,以切断鸟类食物链;清理排水沟和地面积水,填平洼地,减少水源和两栖、软体动物的滋生;规范垃圾和污水管理,避免吸引杂食性鸟类。其次是实施高效的驱鸟与监控措施,采用“探鸟”与“驱鸟”联动的技术方案,部署探鸟设备、声波驱鸟设备等,并通过交替使用设备防止鸟类产生适应性。此外,还可建立持续的鸟情、虫情、草情监测制度,为主动防范提供数据支持。对飞行程序与灯光进行优化,在鸟类迁徙高峰季节,飞行程序优先使用机场东侧起降航线,以在空间上规避西侧朝向艾比湖湿地的鸟类迁徙通道;将机场区域的助航灯光和照明系统逐步更换为大波长鸟类友好型灯,并加装遮光罩,最大限度减少夜间灯光对迁徙鸟类的吸引和干扰。制定突发鸟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林草部门建立合作联动机制。通过上述措施,旨在科学、有效地控制鸟击风险,并将项目对鸟类及其生境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施工及运输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 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临时堆土采取定期洒水措施,堆存期间采取苫盖措施。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作业。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飞机尾气和汽车尾气,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在高峰期,地面相关部门需指挥有序,避免进出场车辆拥堵,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点产生的影响较小。保护措施为: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在2030年LWECPN大于80dB、75dB、70dB、65dB、60dB的面积分别为0.280平方千米、0.231平方千米、0.485平方千米、0.925平方千米、2.268平方千米;2050年LWECPN大于80dB、75dB、70dB、65dB、60dB的面积分别为0.451平方千米、0.426平方千米、0.814平方千米、1.925平方千米、5.372平方千米,本机场飞机噪声影响评价范围内涉及牧业四队居住区1处、散户7处,机场运营期本期、远期目标年航空器噪声均未超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此外,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须对飞行城序下的居民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如果超标须采取补偿措施或拆迁措施等。 (4)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等,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由精河县环卫部门拉运至精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有能力的单位处理。 ②运营期废水影响及环保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机场生活污水。本期机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采用1套处理能力为5立方米/小时的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作为中水进入中水池(1座2000立方米),并通过洒水车将水供给机场浇洒道路或者绿化浇灌;冬季处理后的中水储存于中水池中,待到下一年春夏季节进行使用,所有污水不外排。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确实无法综合利用的,在施工场地暂存并做好遮盖防尘等环保措施;在施工人员生活营地设置垃圾箱,及时收集、装袋,定期由精河县环卫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场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航空垃圾、油车棚产生的污油/油泥等。航空垃圾及生活垃圾在机场设置1座垃圾站,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精河县环卫管理部门收集清运处置。污油、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1-08,在机场设置一座危废贮存点,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油车棚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导致对区域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若鸟击导致航空器在机场范围或周边区域发生严重事故,如坠毁、紧急迫降等,可能引发燃油泄漏、火灾甚至爆炸。航油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将直接污染事故区域的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火灾产生的有毒烟气和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若未经控制进入外环境,将对周边农田、水域及艾比湖湿地等生态环境造成次生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油时必须做好现场监护,按照规程操作,防止冒顶跑油;加强火源管理,杜绝火种,工作区禁止一切火源(包括高热源),严禁闲杂人员入内;设置灭火设施,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建设单位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