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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石嘴山市平罗县宝丰路37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平罗段)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高庄乡、姚伏镇、通伏乡、灵沙乡、宝丰镇 |
建设单位 |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程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74.41hm2,其中:永久占地42.85hm2(含新增永久占地0.01hm2为灌溉工程泵站),临时占地31.56hm2。项目主要对第三排水沟、第四排水沟、第六排水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其中:第三排水沟涉及平罗段沟道长度33.7km,第四排水沟涉及平罗段沟道长度13.5km,第六排水沟涉及平罗段沟道长度13.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缓冲带工程、河道原位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灌溉工程、沟道生态化改造等。项目总投资6171.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56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