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第三、五排平罗段水系连通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报<第三、五排平罗段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三、五排平罗段水系连通工程

(项目代码:2601-64*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5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第三、五排平罗段各水域水动力条件,有效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实现死水变活水的目标,提升水质和恢复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对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改善第三、五排水沟流域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南起石嘴山环线高速,北至平罗县城区,东邻第五排水沟,西与第三排水沟接壤)。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工程规模

第五排水沟设计引水流量为0.5m³/s,连通工程全长5.34㎞,其中:扩整连通水道4.32㎞,新建连通水道1.02㎞。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连通水道工程。开挖扩整连通水道5.34㎞,采用梯形断面,其中:第五排水沟至康家湖段长1.74㎞,康家湖至望芦湖段长0.69㎞,望芦湖至第三排水沟段长2.91㎞。

2.岸坡防护工程。连通水道边坡防护10.68㎞,其中:第五排水沟至望芦湖段沟道采用矩形+梯形复式断面,双侧生态治理4.87㎞,采用生态护坡+格宾挡墙的组合型式,砌护高度2.8m,生态护坡边坡1:2.0,主要种植香蒲、芦苇、香花槐、垂柳、马蘭、紫花苜蓿和格桑花,格宾挡土墙高1m,宽1m;望芦湖至第三排水沟段沟道采用梯形断面,双侧总砌护长5.81㎞,采用格宾护坡,边坡内坡比1:1.5,砌护高度1.6m,厚0.3m。

3.配套建筑物工程。新建建筑物8座,其中:进水闸2座,节制闸1座,箱涵3座,康家湖与望芦湖连通水道出入口各1座;翻建建筑物23座,其中:箱涵3座,生产桥4座,沟道尾水12座,渡槽3座,维修改造前进强排站1座。

4.巡护道路工程。新建沟道巡护碎石路面长5.34㎞,宽3.5m。

五、计划建设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734.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78.4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2.04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27.33万元,临时工程费109.47万元,独立费用244.20万元,基本预备费63.94万元;建设征地费投资499.6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7.3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2.15万元。

资金来源: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500万元,县财政配套234.48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