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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贵港市是内河港口城市,西江航运干线贵港段航道全长290.5公里。贵港市共有26家修造船厂,其中17家位于桂平市。贵港市船舶修造产业发展缺少统筹性规划,西江(桂平)现代船舶产业园建设进展缓慢,入园道路未建设、配套设施未建成,造船企业搬迁入园率未达预期,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仅3家签约入园,其中1家建成投产。船舶修造企业普遍重生产、轻环保,环境管理粗放,存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桂平市宏宇造船有限公司、大众船舶修造厂、宏信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等修造船厂,发现均存在露天喷刷漆及焊接作业、雨污混流直排郁江、未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随处丢弃废钢及铁渣焊渣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岸等问题。此外,桂平市部分修造船厂分布在桂平市城区沿江段,与居民集中区仅一路之隔,生产废气、噪声等对周边居民造成较大影响。
二、责任单位
中共贵港市覃塘区委员会、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编制船舶修造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贵港市西江(桂平)船舶修造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园区相关许可证的办理,引导造船企业入园并规范建设。依法关停、清退、整治手续不全、污染防治措施严重缺失且不具备整治提升条件和能力的船舶修造企业,恢复自然生态岸线,严防岸线再次被侵占破坏。
辖区内仅有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家船舶修造企业,企业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安装有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废水预处理设施气浮机,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每年在国家系统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与贵港台泥东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危废处置委托协议,定期联系台泥东园公司清运危废暂存间内的危险废物。
(二)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规范生产车间建设,按要求落实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对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未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环评审批手续或退出。
辖区内仅有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家船舶修造企业。该公司已落实环保“三同时”及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已按要求落实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船台总装补漆前打磨清理、产生的粉尘采取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造船废水经厂区设置的预处理设施气浮机(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气浮)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定量存放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联系台泥东园公司清运;企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声级;空压机、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的隔声间内;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同时加大厂区绿化降噪。经验收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噪声检测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三)督促造船企业做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处理管理,特别是要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废弃钢材等可回收再利用固体废物要规范堆存、落实污染防控措施;落实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设施,定期转运,严禁随意堆放在岸边。
辖区内仅有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家船舶修造企业。该公司已按要求对固体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按建设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危废产生转移处置等信息按要求公开。企业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已按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钢材下角料、焊渣等,主要成分为可回收利用的金属,作为废旧物资定期卖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主要是职工生活办公及食堂产生的固体废物,厂区设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按管理要求定量存放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联系台泥东园公司清运。
四、验收情况
我区已按《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十八相应的整改措施并通过销号验收,且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治区移交2024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十八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12日。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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