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8920508
邮编:713200
邮箱:lqhb001@163.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长庆路2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年产20万吨建筑石膏及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咸环礼批复(2025)24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