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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坝污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 第一轮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7:3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7:39 |
- - |
| 第二轮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17:3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47:39 |
- - |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眉山环天水务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周** |
联系电话: |
147 **** 9941 |
| 供应商类别: |
机械租赁 |
最低下浮比例: |
5.00 % |
| 资料费(报名费):(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
200 元 |
| 项目概况: |
莲花坝污水处理站位于锦江镇莲花村,该站点主要收处理恒大、东星航空学院、莲花老场镇的生活污水,该区域目前人口约21000人,日排放污水约5000m³。莲花坝污水处理站目前处理规模为3500m³/d,日排放污水量已超出其处理极限。为满足污水处理需求,拟租赁处理规模为2000 m³/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安装选址在现有站点内,设备用电采用站内现有变压器提供。租赁时间为安装调试期完、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后运行起一年。 |
| 质量要求 |
| 本次租赁服务项目要求厂家提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负责完成基础建设和设备生产安装调试,出水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标准。安装调试完毕,出水水质达标后的运营管理由水务公司自营,租赁时间为运行起一年。在运行期间,厂家保证使用功能满足要求。 |
| 工期要求 |
| 安装调试期为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租赁期为安装调试期完,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后运行起一年。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5、安装调试负责人资质要求:应为机电或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机电或市政中级以上职称。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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