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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甲方指令进场后 60个 日历天。
质量要求:须达到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及设计图纸明确的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目标,且施工过程技术质量标准需满足招标人向中标人交底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计价及报价规则:1.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金、赔偿款等,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或直接向银行提出索赔,履约担保金额不足的,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若乙方未按约定补足,甲方有权在后续施工进度款(民工工资除外)中扣留相应部分履约担保。
2.履约担保的续期:原保函到期后仍需继续担保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合理延期时间后,乙方应于履约担保到期前15日,按甲方要求完成履约担保续期。
3.中选供应商须主动签订并履行与招标(采购)人签署的《阳光合作协议》,严禁向招标(采购)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合同中有廉洁条款可以删除本条)
采购人: 眉山益川建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