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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东厂区一期内设备
发布时间:
2025-11-21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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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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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东厂区一期内设备

项目编号:GR2025ZJ1010207

挂牌价格 857.84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许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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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洛东厂区一期内设备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其他

标的参考单

一、餐厨车间处理线及配套

螺旋输送机(进料、破碎、分选、大物质、制浆、出渣等)一批;泵、蒸煮釜、离心机、罐、配电柜、蒸汽回收系统、管道等一批。

二、厨余车间处理线及配套

撕碎机、分选机、挤压机、蛟龙、暂存箱、电柜、电箱等一批。

三、沼气发电设备及配套

风机、压滤机、再生槽、脱硫罐、冷干机、泵、发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等一批。

四、除臭设备及配套

引风塔、喷淋塔、泵等一批。

五、厌氧发酵产沼气设备

搅拌机、固液分离机、热平衡系统、离心机、分离器、脱硫塔、沼气罐、泵、空压机、管道、五金配件、电线、电缆、火炬等一批。

六、锅炉设备及配套

卧式燃油(气)锅炉、生物质锅炉、除尘系统、离心泵、柴发机组、变压器、配电柜等一批。

其他披露内容 一.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二.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展示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思古桥村荒田里56号。 2.展示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 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夏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3.看样:意向方提前预约按约定时间直接到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思古桥村荒田里56号值班室办理看样登记,出示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凭看样联系单指定路径入场看样。 三.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四.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保护和监督管理 1、本项目存在高空作业、动火切割、起吊装运、临时接电、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行为,还会有易燃易爆等危害物质,有非常大的安全生产风险。 2、拆除罐体内的厨余垃圾由转让方负责统一处置。设备拆除后产生的垃圾、物料由受让方全部按规定清场处理。 3、受让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成立设备处置项目部,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施工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4、为防止拆除过程中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噪声、粉尘防治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施工专项方案。 五.标的交割与保管 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方为受让方提供厂区大门外值班场所便利,受让方负责驻场人员向公安机关报备。 六.拆除清场施工事项 1、工程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为了安全有序作业,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指示,分批逐个拆除清运。 受让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设备清场工作。延期30天(含)内每天扣2千元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延期30天以上每天扣3千元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延期两个月以上扣除全部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且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未拆除清运设备。如果受让方拆除清运施工过程中造成标的以外财产损失或灭失的,按市场价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可以直接从受让方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如果转让方因其他原因未能在约定日期前移交标的等情形导致停工或延期的,则施工期顺延,不属于受让方违约,受让方也不能主张转让方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含政府政策调整、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而无法施工,受让方应当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供证明材料,待转让方确认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2、受让方是拆除清场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受让方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开工前应对全体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违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若受让方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其他原因导致自身或者第三方发生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受让方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保险,并应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受让方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和环保事故发生;在拆除过程中,受让方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或治安纠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工程中,对标的以外的第三方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不承担本工程施工期间因安全和环保问题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为避免影响环境及其他,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采取足够的污染防治措施,杜绝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如果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受让方需承担全部环境损失、修复费用以及有可能带来的环保部门的任何处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为噪声、粉尘等影响周边车间的生产经营活动,若因施工造成财产及人身伤害或损失的,各项伤害、损失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工地出入口须安排安全人员值守;机械、车辆等进出须保持轮胎清洁;标的物内若有涉及危废、固废处置的,受让方需编制处置方案报环保部门报备,并按规定合法处置。 如转让方或其他部门因创建宣传等需要,受让方需配合张贴符合创建要求的公益广告等。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服从转让方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指令,接受整改。 6、拆除清场施工过程所涉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添置器材、保险、培训、运输、废弃物处置、卫生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落实专人对施工区域及周边进行日常巡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严防盲流占据使用空房。节假日期间应落实人员做好值班,不得出现管理漏洞。 8、在拆除过程中受让方应做好道路保护清洁工作,不得破坏道路及埋设的公共电缆、消防管道、监控等。 受让方对施工范围内涉及公共的各类管线及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自来水流失需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及时报告,经处理清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拆除过程中,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环保管理制度。 七.其他 1、拆除期内厂区内不能住人,厂区外提供值班场所的场地,供受让方临时安装移动集装箱。 2、厂区内提供配套服务:中餐和晚餐可以搭伙,每餐12元/人,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尽管转让方不另行向受让方收取水电费,但是受让方仍应自觉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工作。期间水电设施如有损坏,由受让方负责修复。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嘉兴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思古桥村荒田里56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8327L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857.84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付清全部成交款和向转让方付清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受让方已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应向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可以充抵部分成交款。 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不计息)由受让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给转让方。 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转让方):嘉兴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50 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商银行新塍支行 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成交款后,转让方按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成交款13%的增值税专票。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款和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办理转让标的交割手续。 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外币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设备拆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全部工程清场结束,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扣除应付的赔偿款(如有)及其他费用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受让方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相应施工资质的,则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拆除,如受让方不具备以上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以上施工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风险责任。 3、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展示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思古桥村荒田里56号。 2.展示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 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夏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动态报价).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许女士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邮箱
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网址
合作机构 名称 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夏女士 固定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潘丽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