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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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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数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T32026ZJ1000004
转让底价 33.47 万元
交易品类 产权转让
所属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所在地区 海南省
| 拟转让比例 | 40.00%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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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国科数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D2区1楼-92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剑 | ||
| 成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60106MAA97BCU3A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电子出版物复制;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文艺创作;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休闲观光活动;健身休闲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国科联动创新科技服务(杭州)有限公司 | 40.00% | ||
| 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 ||
| 绍兴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 以下数据出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财务报表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72.459755 | 17.617213 | 17.617213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396.60962 | 768.063876 | -371.454256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7.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缴清30万元人民币,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标的企业章程规定,首期实缴出资百分之二十,应于10年内缴齐,剩余出资应于30年内(即*开通会员可解锁*)缴齐。按照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约定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所转让股权的同时,即继受在规定时间内缴足出资的义务以及承担出资人在认缴期限内未完全出资的相关责任。 8.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罗凯元;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9.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科联动创新科技服务(杭州)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2号楼326室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孙剑 | 成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104MA2GYDL50Q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00%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国科数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 |
| 转让底价 | 33.47万元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科数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国科”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科联动创新科技服务(杭州)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6.5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转让合同(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
| 材料附件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400-696-3939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zjpse.com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