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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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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黄礁涂垦地造田项目土地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5ZJ1034427-3
| 挂牌价格 | 600.00 元/亩/年 |
|---|---|
| 出租面积 | 出租面积为黄礁涂垦地造田项目入库耕地面积,2026年度入库面积约为1426亩,2027年开始入库面积约2050亩计,具体以实际移交为准。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浙江省 台州市 路桥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出租标的地址 | 台州市路桥区黄礁涂围区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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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台州市路桥区黄礁涂围区 |
| 土地证号 | 根据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年7号文件该部分土地确权至陆海集团 | |
| 土地面积 | 1426.0000亩 | |
| 用途 | ||
| 类型 | 新增耕地 | |
| 使用年限 | ||
| 已使用年限 | ||
| 使用期限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根据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年7号文件该部分土地确权至陆海集团。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6、其他信息披露:无。 |
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陆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奕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先锋村金清大道西269号5楼519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00.00 元/亩/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一年一付。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农田承包款,承租方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劳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水电费、管理、交通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出租方人的有关要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种植计划,其中包括国土或农业部门要求的每年一季水稻种植任务;冬季必须对田块进行开沟和排水,进行越冬作物(可选大麦、小麦、油菜、绿肥(花草)、莴苣、芥菜、西兰花、白菜花。不允许种植其他作物)的种植,需选择抗寒性达标的适栽品种,如冬季不进行越冬作物的种植,需报业主同意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提交形式为现金转账、汇款等。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经审批合格、采购人认可后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租赁风险,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劳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水电费、管理、交通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项目所在地现状道路已通,项目用水为从通航排水闸处接水,水管现状,抽水的人工费、电费和设备费用均需由承租方承担,在投标时需承租方自行考虑,水管已铺设至承包地边缘,但周边道路情况复杂,有些地块农田含石率较高,土质较为松软,大型机械行进较为困难,需投标人仔细踏勘,同时由于项目地块有些为新开垦耕地,种植可能没有补贴,承租方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 6、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出租方的有关要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种植计划,其中包括国土或农业部门要求的每年一季水稻种植任务;冬季必须对田块进行开沟和排水,进行越冬作物的种植,需选择抗寒性达标的适栽品种,如冬季不进行越冬作物的种植,需报业主同意。(如国土或农业部门同意更换固定种植的农作物,可更换种植国土或农业部门允许的农作物,如出现十平方米以上荒地的(如杂草丛生,杂草高度达到30CM),每发现一处扣500元。 7、承租方在完成每年一季水稻种植任务后可选则以下几种作物进行种植:大麦、小麦、油菜、绿肥(花草)、莴苣、芥菜、西兰花、白菜花。不允许种植其他作物 8、如承租方需要搭建农业设施(包括且不限于大棚等)、设置临时房等进行种植作业,需要提前两周告知出租方,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若出租方有意向与中标人合作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拒绝。双方应本着合作共赢原则进行协商并制定合作模式。 10、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详见附件《特别约定事项》)。 | ||||
| 租期 | 租期为3+2年,首次合同签订服务期为3年,3年期满后如黄礁岛仍然在开发阶段,出租方可以同中标人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项目成交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项目成交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出租方递交备案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浙交汇“我的账户”中。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招投标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租赁合同样稿》.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招标文件.docx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tzcqpt.com/TZ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