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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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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万科云写字楼D栋6层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6ZJ1000996-2
| 挂牌价格 | 43.488384 万元/年 |
|---|---|
| 出租面积 | 标的物温印商业中心601室(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195号),建筑面积338.62m²,温印商业中心602室(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200号),建筑面积257.96m²,温印商业中心603室(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202号),建筑面积253.84m²,温印商业中心604室(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196号),建筑面积282.09m²。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办公
所在地区 浙江省 温州市 鹿城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333号温印商业中心6层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熊先生;厉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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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9195 号、第0009196号、第0009200号、第0009202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3.488384 万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底价43.488384万元/年;租期内租金单价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单价以第三年租金单价资产评估结果(于第二年租期结束前完成)为准,第五年租金单价以第五年租金单价资产评估结果(于第四年租期结束前完成)为准。评估机构由出租方指定。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第二期起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履约保证金:拾万元整,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五)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六)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七)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八)本次招租标的,年租金不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仅为标的的房产使用租金。 (九)承租方在支付项目收年租金的同时,须将预收公共能耗费和物业费交纳至甲方账户。 (十)承租方不得有不良负债余额,合同签订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 租期 | 5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意向方提交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中的声明为准】。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信息披露期满日*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止。 3.报名、咨询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 4.资产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5.咨询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熊先生;厉女士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 |
| 联系人 | 熊晋 | 固定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手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