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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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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三里家园11套房屋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5ZJ1029097
| 挂牌价格 | 31.2816 万元/年 |
|---|---|
| 出租面积 | 总面积约898.01平方米,具体详见《三里家园11套房屋标的清单》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
所在地区 浙江省 杭州市 拱墅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出租标的地址 | 杭州市三里家园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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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取得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浙江理工大学(产权方),产权方委托出租方浙江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出租标的。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丁老师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1.2816 万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由承租方于动态报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住宅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 2、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换使用或抵押。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以寻找适租的客户,代为签署客户承租合同,承租方与客户签署的承租合同及相关附件,出租方均予授权并认可,但该承租合同及相关附件内容等必须以标的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为限。所有租户信息须及时在出租方备案。承租方须每6个月向出租方报备一次出租标的租赁情况(含自用及转租情况,转租租期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租期),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次承租方名称、租赁用途、租赁起止时间、联系方式。 6、承租方如经营长租公寓的需符合《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促进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7、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承租方竞拍之前应进行场地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物现状,根据经营环境综合评估,进行合理报价。合同期内,除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免租政策外,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予租金减免。 10、看房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租期 | 5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执行标准:提供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等额外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意向方不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信息披露期间的查询记录】。 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之日止,与出租方有过租赁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拖欠、合同违约、民事诉讼等情形)的租户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执行标准:需递交出租方出具的《无租赁合同纠纷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即浙交所存管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三里家园11套房屋标的清单》.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租赁合同》(样稿).docx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400-696-3939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zjpse.com |